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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国通股改费用冲减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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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陈建军] 2006-08-19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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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陈建军 8月18日,G国通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股改费用直接冲减资本公积的议案》。G国通 今天刊登的公告说,在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中,公司承担了相关股权分置改革费用35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 第八号》文第11条规定,上市公司承担的在股改相关费用会计核算上可直接冲减资本公积,公司因此决定将350万元直接冲减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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