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
1.4 公司负责人温显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华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永清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0元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0元。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30,458,036.05元人民币,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0元人民币。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第一大控股股东江西信江实业有限公司已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信州支行签订2212万股股权质押协议,质押期限为2006年7月20日至2007年7月21日。该项股权质押已在中国登记结算中心上海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注:特殊承诺指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除法定承诺之外的其他承诺。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温显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陈华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吴永清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证券代码:600373 股票简称:G鑫新 公告编号:临2006-024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6年8月17日在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工业园区公司二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6年8月7日以电话、邮件方式传达给各位董事,此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参加表决董事9人。全体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温显来先生主持,会议采取举手表决方式,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中期报告及其摘要;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部分变更的议案;
1、因工作需要,公司决定任命彭震先生为客车事业部总经理,熊秋辉先生为线材事业部副总经理;免去彭震先生董事会秘书和副总经理职务,免去熊秋辉先生总经理助理职务。
彭震先生、熊秋辉先生在他们担任该职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诚信自律,兢兢业业、脚踏实地地为公司的发展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对此,公司向彭震先生和熊秋辉先生表示崇高的敬意与诚挚的感谢!
2、根据公司总经理闫强先生的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的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徐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吴革先生、高峰先生、李国平先生认为:关于彭震先生、熊秋辉先生职位的变动属于正常工作调整。关于对徐飞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他的工作能力、业务素质、管理水平及个人品质都能够胜任工作岗位和工作要求的。
3、经董事长温显来先生提议,公司同意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副总经理徐飞先生代行其职责。
附:徐飞先生简历
徐飞先生,36岁,本科,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历任江西博能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企管中心总经理、博能集团副总裁。
特此公告!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