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3、200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B 公告编号:2006-23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理股权分置改革复牌事宜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6年6月22-26日召开的公 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并通过。因公司含有境内上市外资股,需报国家商务部审批;同时公司存在法人股股权转让问题,需报国资部门审批;至今未能实施对价及复牌。现将股权分置改革复牌事宜的进展情况进一步说明如下:
2006年7月31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国家商务部签发的《商务部关于同意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等事项的批复》(商资批〔2006〕1529号)。
2006年8月17日,公司法人股股权转让事宜,已经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且将相关报批资料上报至广州市政府,待其审批后,再上报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审批。
公司将在办理完法人股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后,尽快实施对价,并申请公司股票恢复交易。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