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 2006-08-19 00:00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董事长张健先生委托董事总经理张电子先生主持 五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并代为表决,独立董事叶永茂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宁金成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张健先生、董事总经理张电子先生、财务负责人阎玲女士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2.3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尼龙66工业丝18949 吨,比上年同期增加6103 吨; 生产浸胶帘子布17559吨, 比上年同期减少1267吨; 生产PVC树脂24523吨; 生产隔膜碱9917吨; 生产离子膜碱37950吨; 生产液氯4251吨; 生产盐酸4145     吨; 发电15493万KWH; 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1394.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1.27%; 实现利润总额3872.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09%; 净利润2535.9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3.02%。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54043 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 □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5.8.2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3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注:(1)2006年年初神马集团占用本公司资金808,072,331.67元(含资金占用利息38,543,247.06元),2006年1月神马集团用现金方式偿还本公司债务60,138,300元。

  (2)为彻底解决神马集团对本公司的剩余资金占用问题及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工作,2006年3月31日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部分国有法人股方案的议案,方案要点:1、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东神马集团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4.7股股票对价,共支付66,537,900股股票给流通股股东。2、定向回购:本公司定向回购神马集团所持部分国有法人股并依法予以注销。回购的股份数量为12,400万股,每股定价6.01元,定向回购的资金总额为74,524万元,本公司以对神马集团的应收账款及其对应的占用资金利息冲抵应支付的回购价款。

  2006年4月7日,本公司实施了定向回购方案,神马集团以其持有的本公司12,400万股国有法人股抵偿其对本公司的占用资金74,524万元(截止2006年1月底,神马集团实际应该偿还的占用资金现值为747,934,031.67元(含资金占用费38,543,247.06元),尚余2,694,031.67元由神马集团在定向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10日内以现金偿还),回购股份于该日注销,公司总股本由56,628万股变更为44,228万股,神马集团持有的国有法人股由42,471万股变更为30,071万股。2006年4月17日,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神马集团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13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4.7股股票对价,共向流通股股东支付66,537,900股,神马集团持有股份由300,710,000股变更为234,172,100股,流通股股东持有股份由141,570,000股变更为208,107,900股。至此,大股东欠款问题在2006年上半年内已得到彻底解决。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 √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注A:(1)持有的神马实业非流通股份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少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但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实施后神马集团所增持神马实业股份的上市交易或转让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2)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持有神马实业的股份占神马实业总股本的比例至少在36个月内不低于51%;

  (3)神马集团将在2005年至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神马实业当年的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并在股东大会上对该提案投赞成票。

  注B:关于第1项与第2项承诺,在本中期报告披露之日前神马集团无违反承诺的行为。关于第3项承诺,本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06年7月28日实施的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考虑了神马集团的承诺。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附后)

  7.3 报表附注

  7.3.1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

  7.3.2鉴于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出资6013.83万元收购中国神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57.61%的股权事宜,已于2006年1月完成,故报告期内本公司对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报表予以合并。

  7.3.3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2006年8月17 日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G神马     编号:临2006-025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6年8月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06年8月17日在公司南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 实到7人,董事长张健先生委托董事总经理张电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并代为表决,独立董事叶永茂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宁金成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公司5 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实施3万吨/年涤纶工业丝技改项目的议案。

  为加快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步伐,提高公司效益,决定实施3万吨/年涤纶工业丝技改项目。项目总投资2.36亿元,建设期1年,投资回收期5.1年(含建设期),项目建成后,年可新增销售收入5.1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实施1万吨/年锦纶66中低旦工业丝技改项目的议案。

  为加快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步伐,提高公司效益,决定实施1万吨/年锦纶66中低旦工业丝技改项目。项目总投资18972万元,建设期1年,投资回收期3.82 年(含建设期),项目建成后,年可新增销售收入34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临2006-02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聘任刘伟军先生、张新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为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宁金成先生、李春彦先生、叶永茂先生对本项议案表示一致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推荐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人选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7日

  附:简历

  刘伟军先生,1966年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神马实业原丝二厂副厂长、原丝一厂副厂长、厂长、原丝二厂厂长。

  张新生先生,1964年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神马集团供销公司外贸科副科长、外贸公司主管、供应公司三处处长、神马实业采购部经理、清欠办主任。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G神马     编号:临2006-026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为500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5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50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拟于2006年8月18日在河南省平顶山市与交通银行郑州分行签署担保协议,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氯碱发展公司”)在交通银行郑州分行申请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事宜已经本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担保不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遵化镇高阳路九号

  法定代表人:候欲晓

  主营业务:聚氯乙烯树脂、工业用氢氧化钠、液氯、工业用盐酸、次氯酸钠的生产和销售

  成立日期:2005年9月30日

  与本公司的关系:氯碱发展公司注册资本为47050万元,本公司占99.68%的股份,神马材料加工公司占0.32%的股份,故氯碱发展公司为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截止2005年12月31日氯碱发展公司资产总额33391万元、负债总额1725万元(其中贷款总额0元 )、净资产31667万元、净利润-333万元; 截止2006年7月31日氯碱发展公司资产总额64637万元、负债总额17849万元(其中贷款总额10000万元 )、净资产46788万元、净利润7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主要是由于氯碱发展公司随着在建项目———30万吨离子膜法烧碱及30万吨聚氯乙烯树脂的逐步投产,生产规模不断扩大(5万吨烧碱已于2006年5月份正式投入生产,预计8月底10万吨烧碱试生产),造成流动资金紧张。氯碱发展公司流动资金补充到位后,有利于该公司在建项目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同时对本公司的发展也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氯碱发展公司在建项目发展前景好,盈利能力强,故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氯碱发展公司偿还债务能力强,贷款逾期可能性较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05年12月31日审计净资产343098万元的1.46%),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05年12月31日审计净资产343098万元的1.46%),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宜。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G神马     编号:临2006-027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次监事会于2006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思邈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摘要。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推荐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人选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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