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 2006-08-21 00:00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董事邱益中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董 事会会议,委托公司董事长顾忠惠先生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行使同意表决权。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顾忠惠先生、总经理顾伟民先生、总会计师滕明芳先生及财务会计部经理金桂元先生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2.3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注:主营业务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主要是因为:2005年12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将所持上海永新彩色显像管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子公司)全部45%的股权、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电器分公司转让给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2005年12月31日,公司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了上述股权、资产过户手续。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 √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注:

  1、主营业务利润的增加、期间费用的大幅下降及利润总额的大幅减亏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原合并子公司上海永新彩色显像管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2月31日转让给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所致。

  2、2005年12月31日,公司将所持上海永新彩色显像管股份有限公司45%的股权及分支机构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电器、管理分公司转让给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将公司所持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30%的股权转让给上海电气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导致公司2005年度产生了大量投资收益。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5.8.2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注:2005年5月19日公司为原控股子公司上海永新彩色显像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1亿元人民币贷款的连带担保(《保证合同》,合同号为[2005]进出银[沪信保]字第502号),年底公司将所持上海永新彩色显像管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永新彩色显像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在该项贷款到期后,如上海永新彩色显像管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按约还款,则该项债务的担保责任由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如本公司对贷款方实际承担了担保责任,则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等额支付。

  6.3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单位:元

  

  7.3 报表附注

  7.3.1本报告期公司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

  7.3.2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了变化,具体为:

  1、由于上海永新彩色显像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及公司分支机构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电器、管理分公司的资产出售日均为2005年12月31日,故本报告期已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由于上海真空数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停业清算,故本报告期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顾忠惠

  200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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