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袁小可
惠泉啤酒今日发布公告称,2006年8月17日,公司与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和福建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关于福建燕京啤酒有限公司的托管协议书》等。
根据协议,北京燕京啤酒委托惠泉啤酒代行其在福建燕京中的股东权力和权利,由惠泉啤酒对福建燕京实行委托经营,在托管期间对福建燕京资产的保值、增值承担托管人的责任。托管期限自协议签订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期满之后由双方协商决定终 止或续展事宜。
此外,福建燕京委托惠泉啤酒生产“燕京”牌听装啤酒,全年预计交易总金额为2000万元,惠泉啤酒委托福建燕京啤酒有限公司生产“惠泉”牌啤酒,全年预计交易总金额27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