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沪深证交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的公布和实施,融资融券的相关法规体系已基本完善。而8月1日起,创新券商也陆续上报了融资融券业务的试点申请。业内人士认为,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最快有望于下月起航。 □本报记者 李剑锋
试点最快9月开始
“从最新的进展看,融资融券试点最快也要到9月份”。某券商融资融券部负责人表示,按照有关流程,在创新券商上报试点申请材料之后,当地证监局应当组织人员对申请 券商进行现场核查,并向证监会出具是否同意申请人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书面意见。目前,长江、国信、招商等一些券商已接受了当地证监局的核查,但是,也有一些证监局尚未完成现场核查工作。这样算下来,证监会最快也要到本月底才能收齐各派出机构的书面意见。之后,证监会将依照法定程序和有关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获得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券商,还要到工商部门办理业务范围变更手续,并到中登公司和银行开户。这套流程走下来,估计已经到了9月中下旬了。
初期融资规模约百亿元
由于试点券商数量有限,融资融券业务初期对整个市场的影响将是心理提振作用大于实际效果。
从目前各券商上报的融资融券试点方案看,由于融资主要动用的是自有资金,所以初始规模均不高。以净资本最高的中信证券为例,公司在业务开展初期准备向客户融资的额度为12亿元,而其他一些券商的融资额度也普遍在10多亿元。假使融资融券首批试点券商为3家,则将给市场带来约50亿元的增量资金,而如果短期内融资融券试点券商家数达到5至6家,则融资总规模将接近百亿元。
不过,这只是融资融券试点初期的情况,未来随着这一业务的深入开展和试点券商的不断增加,融资规模将迅速增长。截至今年6月底,18家创新券商中,净资本超过12亿元的达到15家,总额约366亿元左右。业内人士认为,按照《证券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关于“按对客户融资规模的10%计提风险准备”的要求,这些券商可开展融资的规模上限将超过3000亿元。
或引发市场结构性调整
随着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的逐渐明朗,证券市场很可能就此迎来一定程度的结构性调整。
根据沪深证交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规定,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另外,作为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上证180指数和深证100指数成份股股票折算率最高可以达到70%,而其他股票折算率最高只有65%。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未来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市场资金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流向那些有望成为交易标的的股票。
券商融券积极性不高
在融资融券试点初期,券商向客户出借的证券只限于自有证券,由于券商自营往往有着止损的要求,而证券出借后公司就难以控制自营风险,这种情况很可能会影响到试点券商对客户融券的积极性。
业内人士认为,融券代表客户对后市看空,但由于试点阶段券商必须以自有证券借给客户,若股票果真下跌,券商持有的股票市值会严重缩水,在没有股指期货或者其他风险对冲工具的情况下,券商很难有太高的融券积极性。某券商融资融券部负责人表示,一旦公司成为试点券商,融券规模可能会比较小,主要以ETF为主,或者适当考虑一些长期持有的品种。
据介绍,在海外的信用交易中,机构向客户出借的证券主要来自于保险机构,这些企业投资的证券品种往往会持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不会因为中短期的一些波动就进行抛售。有关人士透露,为解决融资融券业务的资金和证券来源问题,有关方面正在考虑在试点一段时间之后,成立金融证券公司,统一向银行、保险、社保等进行转融通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