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 2006-08-21 00:00

 

  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请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对中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董事未出席名单

  

  1.4 本报告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5 公司董事长薛季民、总会计师李玲、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李小平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按新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注:股改完成日期:2006年7月25日。

  3.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 适用 √ 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 适用 √ 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 适用 √ 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6.2 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6.3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中海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信托”)诉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桥证券”)同时追加我公司为第三被告案,我公司于2005年3月16日接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04)沪高民二(商)终字第275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健桥证券若不能偿还所欠债务,由我公司在出资未到位的人民币97,424,674.55元范围内对中海信托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该案具体案情详见2006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陕西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公司”)与杨凌金坤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坤公司”)合作从澳大利亚进口奶牛项目,国信公司分别于2005年3月3日、7月29日、8月8日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安中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分别判令:1、金坤公司偿还国信公司1,140万元人民币合作资金挪用款。2、光大银行三桥支行承担500万元人民币(包含在金坤公司挪用的1,140万元人民币中)的侵权连带赔偿责任。3、金坤公司偿还所欠国信公司的垫款225万元人民币,金坤公司、杨凌金澳畜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澳公司”)、金澳公司连云港分公司偿还所欠国信公司的借款578万元人民币。目前,上述第一案正在执行之中,第二、第三案正在审理之中。具体案情详见2006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在奶牛项目运作过程中,我公司、国信公司和金坤公司委托金澳公司作为进口商从澳大利亚进口奶牛,金澳公司又委托澳大利亚博尔腾公司作为出口商在澳大利亚购牛。2006年7月26日,金澳公司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陕西高院”)递交了起诉状,金澳公司认为我公司、国信公司及金坤公司将奶牛据为已有,不清偿其垫付的购牛款、检疫费等费用,请求法院判令我公司、国信公司及金坤公司偿还其购牛垫付款34,865,849.68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该案具体案情详见2006年8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我公司已将与奶牛项目有关的资产等通过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的资产重组出售给了控股股东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故上述诉讼的判决结果不会对我公司期后利润有影响。

  (三)2006年1月,陕西咸阳抗衰老研究所将我公司作为第一被告起诉至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陕西咸阳抗衰老研究所请求法院判令我公司、健桥证券高新营业部、健桥证券偿还委托国债交易本金及损失合计人民币2,753万元。由于管辖权异议,我公司上诉至陕西高院。2006年4月21日,陕西高院(2006)陕民二终字第4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由西安中院管辖。

  该案正在审理之中,我公司将视案件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披露。具体案情详见2006年元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公司下属营业部起诉西安精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精典公司”)案,2006年4月21日陕西高院(2006)陕民二初字第0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精典公司向我公司清偿借款本金2570万元及利息7,897,455元,以及2006年1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案件受理费由精典公司承担。该案具体案情详见2006年4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黄石市海观山宾馆有限责任公司诉健桥证券上海市漕东支路证券营业部同时追加我公司为第三被告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对以健桥证券及其附属机构为被告的诉讼案件须暂缓审理,2006年5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06)沪高民二(商)终字第86号《民事裁定书》据此裁定:该案中止诉讼。该案具体案情详见2006年1月24日、4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我公司于2006年8月11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2006)深中法执字第189-1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投”)诉健桥证券委托理财纠纷、要求健桥证券偿还人民币5,840.44万元及利息一案,追加我公司为被执行人,要求我公司在对健桥证券97,424,674.55元出资不到位(部分资产的过户手续未完全办妥)的范围内向深圳创投承担本案债务的清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4月6日《关于对健桥证券及其附属机构为被告、第三人、协助执行人的民商事案件暂缓受理、暂缓审理、暂缓执行的通知》的精神,我公司将提请深圳中院暂缓执行。该案具体案情详见2006年8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欠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财务报表

  7.2.2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6月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薛季民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小平

  7.3 报表附注

  7.3.1 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 适用 √ 不适用

  7.3.2 如果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原因及影响数。

  □ 适用 √ 不适用

  7.3.3 如果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列示涉及事项的有关附注。

  □ 适用 √ 不适用

  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薛季民

  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63                    证券简称:G陕国投                    公告编号:20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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