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2006-08-22 00:00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简称:宜宾纸业    公告编号:临2006-017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申请公司股票自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8月17日)次一交易日起持续停牌。如果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经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股票于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日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如果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股票在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支付的股份上市交易之日复牌。

  本公司于2006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公司于2006年8月16日披露了相关股东会议第一次提示公告,现公告相关股东会议第二次提示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公司定于2006年8月28日14时召开现场相关股东会议,地点为:四川省宜宾市岷江西路54号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8月24日-2006年8月28日(期间的交易日)。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8月24日-2006年8月28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3、股权登记日

  2006年8月17日

  4、会议方式

  本次相关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相关股东会的方式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

  6、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6年8月17日15时闭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公司股票将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持续停牌。如果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经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股票于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日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如果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股票在流通股东获付的对价股份上市交易之日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及附件一。

  本公司董事会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6年8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投票委托征集函》或本通知第六项内容。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通过征集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损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或是否投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现场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票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票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及其它文件必须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2、登记时间

  2006年8月24日~2006年8月28日每个交易日。

  3、登记地点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8月24日至8月28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沪市投票代码:738793、投票简称:宜纸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代表本议案,以 1.00 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

  1、征集对象

  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6年8月1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

  2006年8月18日~2006年8月28日

  3、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

  请详见公司于2006年8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他事项

  1、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系人:鹿彪

  4、联系电话:0831-3560589    3560668

  5、传真:0831-3561965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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