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陈丽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国忠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1,206,300元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主营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比上年同期减少536.37个百分点;
其他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比上年同期减少24.53个百分点;
营业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减少95.34个百分点;
管理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减少291.73个百分点;
财务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比上年同期减少155.13个百分点;
以上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原因是由于公司本报告期产品毛利率上升和投资收益增加而导致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增加6387.72万元所致;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通过受让原无偿使用的集团公司的部分土地,将使公司资产更加完整,运作机制更加规范,本公司与集团公司的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该笔无形资产每年摊销65.48万元,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基本不影响每股收益,截止报告期已全部收购完成。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1,206,300元。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为0元,余额为0元。
江苏阳光东升进出口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债权债务往来形成原因主要是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江苏阳光进出口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江苏阳光东升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临时性流动资金周转,且未将其纳入合并报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注:特殊承诺指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除法定承诺之外的其他承诺。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6.8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7.1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丽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徐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 王国忠
7.2报表附注
7.2.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2.2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及财政部财会(二)字(1996)2号函精神,由于上海阳光商厦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三项指标占本公司相应指标的10%以下,根据重要性原则已按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但未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其他六个控股子公司已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合并会计报表范围本期新增加了江苏阳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丽芬
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220 股票简称:G苏阳光 编号:临2006-037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6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会议由陈丽芬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张郭一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决议。
简历:张郭一,女,23岁,大学学历,南京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本科毕业。2005年3月起至今任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助理。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