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 2006-08-22 00:00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独立董事郑爱民,委托独立董事朱关芝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董事尚 衍国,委托杜自弘董事长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杜自弘,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晓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秦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资产出售金额。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0元人民币,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0元人民币。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05年9月20日,台州市奥力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台州市新远大化工有限公司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和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1)返还土地出让金财产价值计人民币1593.08万元,(2)交付或赔偿缺少的机器设备计人民币69.65万元,(3)赔偿原告的经营损失计人民币300万元及赔偿原告多支付给海洲公司职工工资等费用损失计人民币232.59万元。以上诉讼请求共计人民币2195.32万元,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11月10日进行开庭审理后,原告向法院提请撤诉,经法院裁定准许其撤诉,案件受理等费用均由原告负担,本公司没有损失,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5年11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2006 年1 月4 日,本公司收到相关文件,台州奥力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和台州市新远大化工有限公司再次向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以诉讼(2006)台民二初字第13 号受理了原告"股权转让侵权纠纷"的起诉。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股权转让价款变更为壹元人民币,要求我方归还差额部分计人民币15265999 元;(2)诉讼费用由我方承担。法院已于2006 年2 月22 日开庭审理,目前尚在审理中。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6 年1 月5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06年6月26日发布公告并停牌,正式进入股权分置改革程序,2006年7月24日召开了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8月7日完成了股改程序,公司股票复牌。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杜自弘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蒋晓萌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吴秦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1) 本期无新增子公司。

  (2) 本期无减少子公司。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2006-016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二〇〇六年八月八日,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传真、电子邮件、短信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二〇〇六年八月十八日,会议如期在浙江金华尖峰大厦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七名,独立董事郑爱民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朱关芝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尚衍国书面委托杜自弘董事长出席并行使表决权。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杜自弘董事长主持,经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对下列事项进行表决,全部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2006年半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二、通过了200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确信200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该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及其摘要予以公告。

  三、通过了公司机立窑水泥生产线关停方案

  根据省、市两级政府相关文件的要求,浙江省内的机立窑水泥生产线将在2007年底前全部关停,公司现有机立窑水泥生产线7条。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机立窑水泥生产线的关停方案。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2006-017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6年度1-9月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同向大幅上升 □同向大幅下降 □扭亏

  3.业绩预告修正是否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是  √否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净利润:-20,969,153.97元

  2.每股收益:-0.06元

  三、说明

  因国家宏观调控的力度仍在加强,区域内的水泥价格继续在低位运行,预计三季度水泥产品的价格不会有大的上涨,而煤、电、油、运的价格仍将居高不下;机立窑的关停也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预计公司2006年1-9月份仍然亏损,亏损额预计在3000万元以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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