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748 证券简称:G*ST信息 公告编号:2006-031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中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所有董事均出席董事会
1.4 本报告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5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以资抵股+送股”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由于涉及减少注册资本,需要通知债权人,截止报告期末,相关账务处理及工商变更手续尚未办理完毕。本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总资产、股东权益、每股收益和总股本等)仍以股改前的数据为基数计算。
1.6 公司董事长杨军先生、总裁李志刚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葵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谭敬军先生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按股改后总股本250374780股计算。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减少2600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已经于2006年6月5日将该部分股本注销,公司总股本变为250374780股,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及账务处理报告期内未办理完毕。
前10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3.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 适用 √ 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5.8.2 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 适用 √ 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06年6月5日,公司实施了“以资抵股+送股”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闲置积压的低效资产8694.67万元冲抵长城集团所持2600万股股份并依法予以注销,同时,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支付1.8股对价股份。但“以资抵股”相关账务处理报告期内未完成。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6.2 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填写“上述三项担保总额”(C+D+E)时,如一个担保事项同时出现上述三项情形,合计计算时仅需计算一次。
6.3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欠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注:特殊承诺指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除法定承诺之外的其他承诺。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财务报表
7.2.2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6月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杨军 总裁:李志刚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葵 会计机构负责人:谭敬军
7.3 报表附注
7.3.1 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 适用 √ 不适用
7.3.2 如果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原因及影响数。
□ 适用 √ 不适用
7.3.3 如果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列示涉及事项的有关附注。
□适用 √ 不适用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杨军
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股票简称:G*ST信息 股票代码:000748 公告编号:2006-032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8月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E-MAIL方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人数为11人,实际参加人数为11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中期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200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48 证券简称:G*ST信息 公告编号:2006-033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
□亏损 √ 扭亏 □向大幅上升 □同向大幅下降
根据公司上半年经营情况及经营形势逐步好转的趋势,董事会预计本公司2006 年1-9 月及2006 年7-9 月业绩将分别扭转上年同期亏损的局面。
3.业绩预告是否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是 √ 否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净利润:2005年1-9月为-79,194,985.16元, 2005年7-9月为-13,849,640.96元
2.每股收益:2005年1-9月为-0.25元,2005年7-9月为-0.05元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逐步回升,销售收入稳步增加,PCB制造加工等业务持续增长,参股的证券公司经营情况好转,预计本公司2006 年1-9 月及2006 年7-9 月业绩将分别扭转上年同期亏损的局面。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22日
股票代码:000748 股票简称:G*ST信息 公告编号:2006-034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06年8月8日以E-MAIL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8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06年度中期报告全文及摘要》,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中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报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法人治理、业务发展和存在的主要风险情况。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200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8月22日
股票简称:G*ST信息 股票代码:000748 公告编号:2006-034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 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湖南计算机厂”)
法定代表人:李巧云;注册资本:22,032,300元 ;住所:湖南长沙市雨花路161号。 主营业务:研制、生产、销售计算机系统及外部设备、计算机应用产品、银行机具、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税收款机、印制电路板、电子器件;
2) 武汉长软华成电子网络有限公司(长软华成)
法定代表人:李泽斌;注册资本:33,000,000元;注册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15号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电子,计算机,机电一体化,仪器仪表,通信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等业务。
3)长城计算机软件与系统有限公司(长城软件)
法定代表人:杨军;注册资本:167,174,305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10号高德大厦5层; 主营业务:从事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产品分销、软件外包、咨询服务等业务。
4)湖南维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维胜科技)
法定代表人:冯所林;注册资本:500万美元;注册地址: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主营业务:PCB挠性电路板制造.
2、关联关系
湖南计算机厂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且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65%的公司。
长软华成为长城软件控股的公司,本公司和长城软件同为长城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关联人。
维胜科技为我公司参股35%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关联人。
3、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人履约能力较强,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该等关联人将会很好的履行合同。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和上述关联人在遵循公允的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公平、合理的交易价格。
四、独立董事意见
2006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湖南计算机厂为本公司提供综合服务,有利于公司集中力量搞好生产经营,提高业务专业化程度。
2、 长软华成原为本公司产品在湖北地区的销售平台,该公司整合至长城软件后,继续为本公司销售产品,保证公司销售渠道的延续和稳定。
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执行,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将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妥善解决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计算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在生产、生活、后勤服务保障及房屋租赁等方面的关系与利益问题,本着有偿服务与互惠互利的原则, 2006年7月24日,本公司与湖南计算机厂在长沙签暑了为期一年(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的《有偿服务及有偿租赁协议》,本公司支付湖南计算机厂有偿服务及有偿租赁费共计200万元整。
本公司将在遵循适用法律和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上述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的前提下,根据生产和经营的实际需要,与上述其他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业务合同。
特此公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