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李俊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云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云刚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0元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0元。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注:特殊承诺指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除法定承诺之外的其他承诺。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王云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 王云刚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2006年4月13日公司将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惠民分公司以2006年2月28日为评估基准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以及部分现金作为出资,设立惠民渤海活塞有限公司,公司拥有其100%股权。自2006年4月13日将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董事长:李俊杰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G活塞 编号:临2006-018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06年8月10日以传真或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06年8月20日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关于为山东滨州亚光毛巾有限公司向浦东发展银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关于为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滨州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G活塞 编号:临2006-019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山东滨州亚光毛巾有限公司
●本次为其担保金额:5000万人民币;完成本次担保后累计为其担保金额15000万人民币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0000万人民币,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为山东滨州亚光毛巾有限公司向浦东发展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担保的具体事项和起止日期以保证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山东滨州亚光毛巾有限公司是大型家用纺织品生产企业,主要产品有各类巾被系列产品、毛毯、羊绒羊毛制品等,涵盖棉花收购加工、纺纱、织造、染整等整个产业链,并且有热电、水库、水厂等自备基础设施,在上海、北京、深圳、青岛、福州等地设有公司和办事机构。山东滨州亚光毛巾有限公司是一家外向型的企业,1993年取得自营进出口权,产品销往世界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在美国、澳大利亚设立公司。截至2006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2,229,770,625.59元,所有者权益769,944,227.77元;2006年1~6月份实现主营销售收入703,835,161,77元,实现净利润49,145,525.42元。
上述被担保人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也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的关联方,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山东滨州亚光毛巾有限公司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以内,一致同意为该公司提供担保,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10000万元,占公司2005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17.95%。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山东滨州亚光毛巾有限公司2006年6月财务报告。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G活塞 编号:临2006-020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为其担保金额:5000万人民币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0000万人民币,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为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滨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担保的具体事项和起止日期以保证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始建于1968年,1970年投产,是一个以石油化工为中心,精细化工、氯碱、炼油、热电相配套的综合性的大型化工企业,拥有油品系列、化工产品系列、油田化学品及工业助剂系列、农用化学品五大产品系列,2005年列山东百强企业第31位。截至2006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3,645,729,709.51元,所有者权益1,440,386,176.48元,2006年1~6月份实现主营销售收入6,013,477,829,71元,实现净利润321,710,700.48元。
上述被担保人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也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的关联方,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以内,一致同意为该公司提供担保,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10000万元,占公司2005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17.95%。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6月财务报告。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