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公司董事长殷顺海先生、总经理毕界平先生、总会计师冯 智梅女士、财务部副部长吕晓洁女士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1.3 公司独立董事周海钧先生未出席董事会,书面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张炳厚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
1.4 本中期报告未经审计。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3.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35,581.7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00%;其中在国内实现销售收入125,701.29万元,在海外实现销售收入9,880.49万元;完成主营业务利润53,579.9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8.2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是因为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应收票据大幅增加是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证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允许客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期末形成的未到期票据增加所致。
预付账款增加是因为北京同仁堂国药有限公司采购机器设备和公司采购中药材支付的预付款所致。
其他应付款增加是因为北京同仁堂国药有限公司应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二)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范围及其经营状况
公司为从事中药生产、科研、销售的专业公司。
2006年公司工作主题是“管理与改革”,狠抓基础管理与锐意改革、突破创新是公司的工作重点。第一季度,公司按照既定目标推进营销改革,顶住重重压力、克服困难,集中力量稳定市场价格、整顿市场秩序,取得一定的预期效果。第二季度在前期基础上继续深化营销改革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努力增收节支,增产降耗,经营秩序日趋好转,市场控制力有所提升,经营质量稳步提高,各项经济指标相比一季度都有较大增长。2006年1-6月份,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35,581.78万元,实现净利润15,959.9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299.10万元。
按照董事会提出的“整顿经营秩序、提高市场驾驭能力”,“以净利润为中心、以现金流为重点”,“奋斗一年、夯实基础”等工作要求,公司确定了“品种、效益、价格、秩序、组织体系”的营销工作核心,制定了“发挥品种资源优势,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开发健全销售网络,拉动终端产品需求”的营销原则。在目前以品种为主线的营销模式下,突出品种责任,认真分析产品的特性和卖点,量身定制每个产品的推广方案,充分利用品种优势,拉动终端需求,乌鸡白凤丸、牛黄清心丸等品种相比一季度销售额都有所回升,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六味地黄丸系列实现销售收入22,750.82万元。稳定产品价格、规范市场秩序是上半年营销调整期间的重要工作,公司加强了对品种价格的控制,明确了违背价格政策的处罚措施,针对部分品种还派出专人驻守价格标竿地市场,随时掌控产品价格走势,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由于执行有力,市场产品价格体系日趋稳定,市场信心逐步增强。
公司坚持执行先款后货销售原则,承兑汇票按期限长短扣率向上浮动2-3个百分点,母公司应收账款开始下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增加。公司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制度,控制各项成本费用,提高经营质量。以提高企业竞争力为目标,降低采购、人工、制造、质量控制、销售等环节的高成本,收效显著,母公司成本费用率同比下降3.77个百分点。
发挥品种优势的营销导向还体现在科研工作上,科研部门确立了“围绕市场研究品种、围绕需求开发品种”的工作重点,通过对现有品种反复筛选,在开展市场调研、可行性分析、竞争对手分析、生命周期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了25个储备品种,直接参与终端推介。
报告期内,在由证券市场周刊发起并联合南京大学、智又盈传播顾问机构举办的“2005年度中国A股公司投资者关系50强”评比活动中,根据近500名各大券商分析师及基金经理的投票结果,同仁堂荣获最佳中小型公司奖及最佳股改奖,同时入围2005中国投资者关系50强并名列第7位。6月2日,国务院批准文化部确定颁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同仁堂中医药文化作为传统医药类中的一项入选。
2006年上半年,公司紧紧围绕年初目标,抓管理、增效益,以制度为保证,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规划。公司整体工作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经营状况日趋好转,经济运行质量稳步提高,管理效益开始显现,获利能力逐渐增强。公司全体员工按照董事会提出的“做长、做强、做大同仁堂”的战略思想,坚定信心、积极探索、克服困难,确保公司各项制度的稳步推进和有力执行,努力适应市场需要,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2、报告期内利润构成、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3、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活动。
4、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的参股公司。
5、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
随着医药流通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市场开拓难度日增,尤其是公司部分同质化较为严重的产品,市场竞争力受到严峻考验。
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存在成本较高的问题,固定资产投入较大,折旧增加,同时子公司同仁堂科技已不再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司面临多方面压力。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积极研究市场、改变策略,利用品种、品牌优势制订个性化产品推广方案,深挖市场潜力,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甄选储备品种,开发新的利润增长点。针对成本较高问题,公司开展“降五高”活动,努力降低存在于人工、制造、采购、质量控制、销售等环节的高成本,大力压缩费用支出,开源节流,确保公司稳定发展。
(三)公司投资情况
1、本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亦无延续至报告期内使用的前期募集资金。
2、自有资金投资实际进度和收益情况
(1)本公司亦庄生产基地蜜小丸生产线工程,计划投入资金3,100万元,报告期内已投入资金2,097.73万元,预计年内完工。
(2)本公司之子公司同仁堂科技公司通州煮提车间工程,计划投入资金5,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已累计投入资金4,878万元,预计年内完工。
(3)北京同仁堂国药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建设工程,报告期内投入资金2,892.68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已累计投入资金12,314.22万元,预计年内完工。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 √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北京同仁堂海南有限公司截至2005年12月31日对本公司经营性资金(属正常业务往来款)占用余额中255.21万元账龄超过一年,按照承诺,该公司已于2006年6月30日前偿还该笔款项。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编制单位: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7.3 报表附注
7.3.1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
7.3.2 报告期内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同仁堂吉林人参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同仁堂亳州中药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北京同仁堂包头药店有限责任公司纳入本报告期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G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06-009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6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06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0人,独立董事周海钧先生因在国外无法参加,书面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张炳厚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殷顺海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关于对北京同仁堂国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科技)共同出资15000万港币组建了北京同仁堂国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国药),其中本公司出资7350万港元,占49%。同仁堂国药生产基地将于今年年底投入试生产,需要补充流动资金2800万港元,本公司与同仁堂科技按原出资比例共同对同仁堂国药增资,其中本公司对同仁堂国药增加投资1372万港元,同仁堂科技增加投资1428万港元。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关于进行资产转让的议案;
本公司将所属部分生产用房转让予控股股东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议案属关联交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核通过,会议审议时三名关联董事殷顺海先生、梅群先生和王泉先生回避表决,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交易内容公允,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8票(三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关于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决定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申请贷款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为壹年。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G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06-010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将位于北京市崇文区西打磨厂46号的原生产用房及其附属设备按照评估价值2,171.17万元转让予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董事殷顺海先生、梅群先生、王泉先生回避表决。
●该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集团”)于2006年8月18日在公司所在地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公司将位于北京市崇文区西打磨厂46号的原生产用房及其附属设备按照评估价值2,171.17万元转让予同仁堂集团。
同仁堂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是次资产转让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该关联交易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该议案的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全部同意。三名关联董事殷顺海先生、梅群先生、王泉先生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定价方法、结算方式等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有利于公司今后发展,一致表示同意。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注册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东兴隆街52号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殷顺海
注册资本:18900万元
主营业务: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加工、制造、销售中药材、中成药、饮片、营养保健品、药膳餐饮、化妆品、医药器械并提供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药用动植物的饲养、种植;购销西药、医疗器械、卫生保健用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金属材料;货物储运;出租汽车业务;经营所属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展对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来料加工、来样加工及补偿贸易业务;经营经贸部批准的其他商品的进出口业务。
至本次关联交易止,公司与同仁堂集团就该交易标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公司位于北京市崇文区西打磨厂46号的原生产用房及附属设备,属于固定资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京房权证崇股字第00016号。该项资产全权属公司所有,没有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没有任何涉及该项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该项资产分为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备两部分,其中房屋建筑物30幢,建筑面积22,866.40平方米,账面原值为人民币40,510,877.00元,账面净值为人民币19,671,823.31元。附属设备85台套,账面原值为人民币3,002,907.02元,账面净值为人民币299,170.34元。公司聘请北京京都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06年6月30日,主要采用成本法。经过评估,该资产的资产价值为2,171.17万元,比调整后的账面净值1,997.10万元增加了174.07万元,增值率8.72%。
如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按照北京市环保政策要求进行了市内生产场地的搬迁,将原位于北京市崇文区西打磨厂46号的北京同仁堂制药厂迁至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亦庄生产基地。位于北京市崇文区西打磨厂46号的厂房即将闲置,为盘活资产,公司与同仁堂集团协商,将该部分资产评估后按照评估价值转让予同仁堂集团。该部分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其中房屋建筑物账面原值为人民币40,510,877.00元,账面净值为人民币19,671,823.31元;附属设备账面原值为人民币3,002,907.02元,账面净值为人民币299,170.34元。
2、定价政策
双方同意委托北京京都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该生产用房和附属设备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后的资产值进行转让。北京京都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06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成本法对该部分资产进行了评估,其中房屋建筑评估值为2,135.83万元人民币,附属设备评估值为35.34万元人民币,合计2,171.17万元人民币。双方同意对上述资产评估的结果予以确认,经与同仁堂集团充分协商,公司和同仁堂集团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协议生效后十日内,同仁堂集团将全部转让款一次性支付予本公司,共计人民币2,171.17万元人民币。公司协助同仁堂集团办理所转让房产的产权过户手续。
公司承诺:对其所转让的房产及其机器设备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房屋所有权证号:京房权证崇股字第00016号),且未在该转让房产及其附属设备上设定任何抵押、质押或任何第三方可主张的权利,该房产及其附属设备的转让不受法律的禁止性限制或公司与任何第三方协议的限制。如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同仁堂集团造成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同仁堂集团承诺:将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和金额向公司支付转让款,如出现逾期付款,将按照银行逾期贷款的利率向公司支付滞纳金。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现有生产基地已经全部投入使用,位于北京市崇文区西打磨厂46号的原生产用房面临闲置。为盘活资产,提高资产质量,公司将该部分资产转让给同仁堂集团,按照评估值定价,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今后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评估价值比账面净值高出174.0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对本期和未来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没有不良影响。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该关联交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核通过,认为该关联交易内容遵循了公允、合理原则,并有助于公司盘活资产、提高资产质量,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四届二次董事会审议。
会议审议时关联董事殷顺海先生、梅群先生和王泉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能够盘活公司闲置资产,定价方法、结算方式等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有利于公司今后发展,一致同意。
七、备查文件目录
1. 经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 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审核意见;
3. 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 资产转让协议;
5. 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八日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转让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京都评报字(2006)第025号
本摘要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北京京都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都公司”)接受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股份”)的委托,于2006年7月4日至2006年7月26日对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股份”)资产转让项目所涉及的资产进行了价值评估。
本项目的评估目的是同仁堂股份拟将其部分资产进行转让,为此需对拟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为交易双方提供价值参考。
本项目的评估范围是同仁堂股份的部分资产,具体评估对象为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其中房屋建筑物30幢,建筑面积22,866.40平方米,账面原值为人民币40,510,877.00元,账面净值为人民币19,671,823.31元;机器设备85台套,账面原值为人民币3,002,907.72元,账面净值为人民币299,170.34元。上述对象以同仁堂股份提供的清单为准。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06年6月30日。本项目主要采用成本法。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的定义为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所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应各自精明、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
本评估报告使用人为同仁堂股份。
在同仁堂股份提供有关资料的基础上,评估人员依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包括对委托评估资产的权属、义务、运营状况进行核实、查询、资料收集,对相关资产进行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并依据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对委托评估资产在2006年6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
经过评估,同仁堂股份拟转让资产在不改变现有用途持续使用状态下的资产价值为2,171.17万元,比调整后的账面净值1,997.10万元增加了174.07万元,增值率8.72%(如下表所示)。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评估结论的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京都公司提醒报告使用者关注本评估报告正文中的“特别事项说明”,并考虑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本报告书的提出日期为2006年7月26日,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为评估基准日至2007年6月29日。
北京京都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张涛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蒋建英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邢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