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独立董事孙莉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董事李海宝先生因工 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李少华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和发表意见。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胡佃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俊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维福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注:已实施股权分置方案的情况是指:公司股本结构已确实发生变动,不包括拟议中或待批的情况。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股东性质包括:国有股东、外资股东、其他和未知。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持续性影响,相对2004年市场旺季,公司所处的内蒙古市场水泥销售价格仍处于较低的水平,但需求已经出现抬头的迹象;同时,煤电油运价格仍在继续上涨,造成公司水泥、熟料的制造成本的持续性上涨。在电子产品方面,由于公司陆续出售了广州龙讯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惠天讯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潇翔万里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国腾致瑞科技有限公司四个孙公司股权,因此导致公司电子产品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均比上年同期有较大程度下降,其毛利率虽有所上升,但由于业务规模小,对公司利润总额影响不大。相关的出售资产的专项公告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水泥、熟料销售收入18114.7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30.43%;实现网络集成、技术服务收入500.3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6.70%;同时,由于主营业务成本的居高不下,公司建材业务毛利率比上年同期下降了9.75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1057.0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0.57%。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电子业务收入下降的原因是:
本期公司子公司包头西水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益凯国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广州龙讯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惠天讯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潇翔万里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国腾致瑞科技有限公司四个孙公司股权转让。相关的出售资产的专项公告分别于2006年4月8日和2006年4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由于公司2005年全年利润总额较低,因此本期主营业务利润、期间费用、补贴收入等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与上年相比有大幅度变化;此外,去年公司收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分红款,但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今年未收到分红,因此投资收益比去年有较大减少。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本期公司陆续出售了广州龙讯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惠天讯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潇翔万里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国腾致瑞科技有限公司四个孙公司股权,因此导致公司电子产品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均比上年同期有较大程度下降,其中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了96.70%,主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同期下降了97.22%。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资产、股权转让的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收购内蒙古西卓子山草原水泥集团总公司石灰石采矿权。本项收购采矿权的议案已于2006年5月27日召开的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表决通过,相关的关联交易专项公告于2006年1月21日、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06年5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0元人民币,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0元人民币。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诉湖北省机械进出口公司水泥买卖纠纷一案,截至2006年6月30日已全部收回余款,此案已结。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胡佃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俊岭 会计机构负责人: 王维福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证券简称:G西水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2006-020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8月9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06年8月19日在包头市荣资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9名,独立董事孙莉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董事李海宝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李少华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佃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全文已刊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聘任李国春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李国春先生简历
李国春,男,1963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包头市第四化工厂车间主任、副厂长,包头市化工设计研究所所长,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证券简称:G西水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2006-021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8月19日在包头市荣资大酒店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新先生召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于2006年8月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新先生主持,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一项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同时,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中期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作为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认为:
1、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中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保证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