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公司董事丁焰章、潘德富、独立董事刘德富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分别委托董事余长生、张金泉、独立董事李光忠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杨继学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金泉先生,总会计师刘建波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莉莉女士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25,293,800.00元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 √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占利润总额比例与上年度相比下降29.25%,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度同期相比利润总额增长幅度大于期间费用增长幅度,使期间费用所占比例下降;
2)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比例较上年度相比下降49.11%,主要原因是:公司投资控股的湖北葛洲坝海集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的“江山如画”房地产项目已基本销售完毕,使投资收益所占比例下降。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葛洲坝易普力化工有限公司对收购资产的技术改造基本完成,全面恢复了生产,运营情况良好。
6.2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25,293,800元。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74,869,544.35元人民币,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359,776,675.47元人民币。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 √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注:特殊承诺指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除法定承诺之外的其他承诺。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杨继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金泉 总会计师:刘建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莉莉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本期公司出资成立全资子公司湖北中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湖北葛洲坝试验检测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董事长:杨继学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G葛洲坝 编号:临2006-028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6年8月1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06年8月20日在重庆市金源大饭店召开。会议由杨继学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2名,董事丁焰章、潘德富、独立董事刘德富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分别委托董事余长生、张金泉、独立董事李光忠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6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增加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湖北省麻城至浠水段项目软贷款抵押物的议案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公司所属水泥厂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构)筑物、机器设备等总值129,445万元的抵押物,为公司控股投资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湖北省麻城至浠水段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6亿元软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该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分别刊登于2006年4月29日和5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根据土地管理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及其附着物必须一并设定抵押。为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增补抵押担保物中的房屋建(构)筑物依附的另外9宗土地作为抵押担保物,9宗土地面积为518,249.01平方米,调整后抵押担保额增加8067.86万元。
三、审议通过有关担保的议案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控股80%的子公司重庆大溪河水电开发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2亿元贷款,用以归还本公司向其提供的2亿元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15年。申请本公司为此项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此项贷款提供担保。重庆大溪河水电开发公司以其资产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重庆大溪河水电开发公司为本公司控股80%的子公司,注册地点重庆南川市,法定代表人徐驷波,经营范围为水力发电、水产养殖、零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副食品、其他食品、旅游服务。截至200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236亿、负债总额3.426亿(其中贷款总额3.3224亿)、净资产8100万,2005年实现净利润823万;截至2006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4.216亿、负债总额3.366亿(其中贷款总额3.3224亿)、净资产8492万,2006年1-6月实现净利润388.4万。
截止2006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066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5490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经审计的2005年末净资产的1.17%、15.80%。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仍为4066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74900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经审计的2005年末净资产的1.17%、21.55%。
由于重庆大溪河水电开发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重庆葛洲坝易普力化工有限公司购置职工住房的议案
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重庆葛洲坝易普力化工有限公司总部搬迁重庆后员工的住房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易普力公司购置27套职工住房,总面积2661.81m2,总价款约9,704,589.00元。
特此公告。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