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今日审议多部法律草案
[□本报记者 何鹏] 2006-08-22 00:00

 

  《企业破产法》、《合伙企业法》有望通过

  □本报记者 何鹏

  

  今日开始举行的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将对《物权法》、《反洗钱法》、《企业破产法》、《合伙企业法》等多部重要的法律草案或者法律修订草案进行审议,有专家表示,由于草案已经基本成熟,按照《立法法》规定的立法程序,《企业破产法》和《合伙企业法》有望在本次常委会上获得表决通过。

  对于中国现有民法制度中最为薄弱的物权环节,《物 权法》从一开始就颇受关注。北京工商大学经济法学教授王亦平告诉记者,今日第五次提交审议的法律草案,将在国家财产与个人财产的保护顺序、住房使用权70年后如何保护、征地拆迁的合理补偿、商品房住宅改商用是否须经业主同意、买卖机动车是否须登记才取得所有权等社会关心的问题给出新答案。

  对于《企业破产法》来说,企业破产法起草组专家、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李曙光表示:“经过各方的最大努力,现在破产法草案中的关键问题已经解决,原先争议的焦点也达成共识。如果本次常委会不出现太大争议,企业破产法有可能最后通过。”

  与前两部法律相比,《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的审议并没有遇到太大阻力。在6月份的二审稿中,将合伙企业的形式调整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类,同时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王亦平告诉上海证券报,本次常委会上《合伙企业法》有望获得通过,这将为发展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促进科技创新在一定程度上扫清了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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