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 2006-08-22 00:00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乙21号)

  保荐人:

  之合资公司

  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 http:// 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我院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我院持有的股份;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及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控制或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及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控制或持有的瑞泰科技股份;公司其他发起人就其持有公司股份上市后锁定的时间分别作出了承诺,承诺的股份锁定安排如下: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本公告书所载的2006年中期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不再单独披露2006年度中期报告,财务报表请参考本公告书附件《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会计报表》。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公司”或“瑞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56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公司本次共发行1,500万股,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30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1,200万股,发行价格为6.03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6]103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瑞泰科技”,股票代码“002066”;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1,200万股股票将于2006年8月23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6年8月23日

  3、股票简称:瑞泰科技

  4、股票代码:002066

  5、总股本:6,000万元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5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控股股东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我院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我院持有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及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控制或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及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控制或持有的瑞泰科技股份;公司其他发起人就其持有公司股份上市后锁定的时间分别作出了如下承诺: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1,2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人: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 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Ruitai High-temperature Materials &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曾大凡

  设立日期:2001年12月30日

  住所和邮政编码: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乙21号(100016)

  联系电话:010-65715470

  传真:010-65713724

  互联网网址:www.bjruitai.com

  电子信箱:ruitai@bjruitai.com

  董事会秘书:朱爱华

  经营范围:制造耐火材料;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代理出口将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生产的非自产产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取得审批前,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所属行业:制造业-非金属矿制品业。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控股股东概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主发起人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中国建材院法定代表人为姚燕,注册资金为41,839.3万元。经营范围为水泥、混凝土外加剂、玻璃及玻璃纤维、陶瓷、耐火材料、新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自动化仪表、建材设备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转让与服务;上述产品的分析测试、计量认证;质量监督、仲裁检验;上述产品的展示;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XYZH/2005A5034号审计报告,截至2005年12月31日,中国建材院总资产为230,067.51万元,净资产为58,342.77万元,200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219,202.94万元,利润总额为8,057.29万元,净利润为6,577.12万元。

  (二)实际控制人

  2005年2月1日,国资委以国资改革[2005]89号文《关于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与中国轻工机械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重组方案的批复》批准中国建材院与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进行重组。重组后的中国建材集团依法对中国建材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利,中国建材院从国资委直属全民所有制企业转变为中国建材集团的全资企业。由此中国建材集团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中国建材集团是集科研、设计、制造、流通为一体的以新型建材为主导的国家级综合性产业集团,其前身为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公司,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1991年成为国家首批55家试点企业集团,1998年成为直属中央管理的163家重点企业之一,2003年成为直属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中央企业。

  中国建材集团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宋志平,注册资金为37.23038亿元,主营建筑材料(含钢材、木材,只限于采购供应给本系统直属直供企事业单位)及其原辅材料、生产技术装备的研制、批发、零售和本系统计划内小轿车的供应;承接新型建筑材料房屋、工厂及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兼营以新型建筑材料为主的房地产经营业务等。中国建材集团主要有三大核心业务单元:建材制造;科研设计、成套设备和工程服务;建材进出口和商业流通。中国建材集团主要产品为石膏板、岩棉、水泥、玻璃纤维及玻璃纤维延伸制品、玻璃、玻璃钢制品。

  截止2005年12月31日,中国建材集团总资产为202.01亿元,负债总额为153.40亿元,净资产48.61亿元。2005年实现销售收入135.60亿元,净利润1.81亿元。以上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1,500万股

  2、发行价格:6.03元/股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网下配售300万股,发行价格以上的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比例为0.960307%,超额认购倍数为104.13倍。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1,200万股,中签率为0.0568030693%,超额认购倍数为1,760倍。本次发行网上不存在余股,网下存在25股零股。

  4、募集资金总额:9,045万元

  5、发行费用总额1,293.01万元,其中:

  

  6、募集资金净额:7,751.99万元。天津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06 年8月1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五洲会字(2006)1-0768号验资报告。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3.156元(以公司截至200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0.243元/股(以公司200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公告书所载的2006年中期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不再单独披露2006年度中期定期报告,财务报表请参考本公告书附件《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会计报表》。

  一、2006年上半年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金额单位:元

  

  注:2006年中期股本未含本次公开发行的1500万股A股。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1、2006年1-6月份,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033.6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56%,随着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以及公司对费用的控制,主营业务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5.35%、12.65%、16.49%。

  2、2006年1-6月份,公司完成了对原湘潭汽车制造厂整体资产的收购,已开始了部分电力设施及土建工作,取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板塘支行3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使公司资产及负债总额增长较快,分别较年初增长23.63%和45.71%。

  3、2006年1-6月份,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36.6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9.4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材料锆英砂由于增加了新的矿源,原材料供求关系发生变化,供应商同意部分赊销,使公司经营现金流量增长较快。

  4、其它重要事项对相关财务数据和指标的影响

  2006年1-6月份,公司不存在对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有重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自2006年7月27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3、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4、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5、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6、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7、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8、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9、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0、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情况

  上市保荐人: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格平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901室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901室

  联系电话:021-38784899

  传    真:021-50495603

  保荐代表人:施伟、严俊涛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巴黎百富勤”)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意见如下:“本保荐机构认为,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愿意推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附件:《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会计报表》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续)

  

  法定代表人:曾大凡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廖教章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荣建

  附件(续):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曾大凡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廖教章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荣建

  附件(续):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现金流量表(续)

  

  法定代表人:曾大凡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廖教章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荣建

  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6 年8月22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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