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热电调整 电及工业用汽价格
[□本报记者 袁小可] 2006-08-22 00:00

 

  □本报记者 袁小可

  

  天富热电称,公司将于8月25日起上调电价及工业用汽价格,这两项调整预计可为公司增加收入5900万元左右。

  该项调整是执行石河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石河子电网销售电价的通知》。根据该通知,除城乡居民生活用电电价不做调整外,电网内其它各类用电销售电价平均上调1.95分/千瓦时;调整大工业基本电价,按最大需量由现行22元/千瓦/月调为30元/千瓦/月;按变压器容量由现行15元/千瓦/月调 为23元/千瓦/月;公司自行消化新增成本2798.95万元(含在维护费中消化新增成本1200万元)。

  同时,公司表示,接《关于调整工业用汽价格的通知》,对工业用汽价格进行调整。其中,工业生产用汽价格由现行15元/吉焦调整为17.5元/吉焦;在未调整供暖价格前,供民用采暖用汽仍按15元/吉焦执行。这项价格调整于2006年8月25日抄表汽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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