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鹰纸业可转债票面利率调整
[□本报记者 袁小可] 2006-08-22 00:00

 

  □本报记者 袁小可

  

  受此次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上调影响,山鹰纸业也将对公司可转换债券票面利率进行调整。

  山鹰纸业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可转换债券于2003年6月发行,期限5年,目前票面利率第一年为1.5%,第二年为2.05%,第三年为2.27%,第四年为2.5%,第五年为2.84%。

  由于中国人民银行从2006年8月1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25%提高到2.52% 。根据山鹰纸业可转换债券发行条款“在可转债存续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向上调整存款利率,本可转债的票面利率从调息日起将按一年期存款利率上调的幅度向上调整(指与上一次调整时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比较的净增加幅度,首次调整的比较基数为可转债发行前一日的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若中国人民银行向下调整存款利率,本可转债的利率不作变动”的规定,山鹰纸业对可转换债券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因第一年、第二年和第三年的利息已支付,此次调整从第四年开始,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为:第四年由2.5%调整为2.8%,第五年由2.84%调整为3.18%。可转换债券调息日为2006年8月19日,利息将采取分段计算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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