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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变革“路径依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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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8-22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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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金信证券研究所 董事长 李康博士 |
| 股权分置改革,对非流通股与流通股作了等同于法律上普通股意义的统一,意味着对中国证券市场模糊界定的产权进行了法律上初始界定,实现了中国证券市场产权进一步清晰化。但这种清晰化的过程在消除以二元股权结构为主要表现形式的产权失灵现象的同时,并不能有效地解决由于国有股权占支配地位而导致的产权残缺或者称产权清晰化但未完整化的非完全界定产权问题。如果说二元股权结构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产权的改革,那么从产权的完全界定角度来看,这种产权改革至少是不彻底的。从国有股减持、法人股上市尝试乃至股权分置改革,仍沿着“渐进式”的“路径依赖”途径进行,尚未从根本上跳出“流通股”与“非流通股”之间博弈的思维。具体表现在:1、根据“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主导地位”的国有经济布局方针,国有控股股东须确定股权分置改革后的“国有股最低持股比例”;2、基于市场稳定预期的新老划断设置,仍然围绕着以“融资”为目的的价值导向。 后股权分置时代国有股控制权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国有上市公司的性质不会因为流通权而发生根本改变。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问题与所有权缺位的尴尬,并不是股权分置改革的目标,其结果也不是股权分置改革所能明显改变的。而且中国证券市场的非股权分置问题将会逐渐显现。表现形式有三:从股东利益来看,国有股一股独大的现象有所减轻但未根本改变;从公司行为来看,市场导向性的短期化行为又与“和谐”过渡构成冲突;公司治理虽会有所改善,但会发生许多全流通市场所面临的共同问题。在某种意义上,后股权分置时代极大可能从原有的流通股与非流通股分立并存的二元股权结构,演变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与民营控股上市公司、国有股与非国有股分立并存的“新二元股权结构”状态。原本掩藏着的国有股权占支配地位所引发的种种问题,会随着二元股权结构的解决浮出水面。 作为高度市场化的中国证券市场的单兵独进,包括以股权分置改革为标志的制度变革所带来的法律调整效率的提高已经达到了难以继续有效突破的临界点,必须依赖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与市场经济体系构建的总体进程。所以研究中国股市的发展,除了考虑中国经济长期增长的因素外,必须同时兼顾另一方面:制度变迁形成的路径依赖对其的长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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