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置业复牌遭遇两难
[□本报记者 于兵兵 柯鹏] 2006-08-23 00:00

 

  □本报记者 于兵兵 柯鹏

  

  因公司董事长刘晓光被中纪委要求协助调查,首创置业(2868.HK)从6月20日起停牌至今已两月有余。针对首创的复牌时间,昨天,上海证券报了解到,首创置业目前仍无法按香港证监会要求书面出具事件说明性通告,复牌时间可能“遥遥无期”。

  昨天,有香港媒体称,首创置业与香港股市监管机构就复牌事宜的商谈已经基本破裂,直接原因是首创不能应监管机构要求,书面澄清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案与首创 的真实关联,并在通告上列明相关土地可能有被收回的风险。

  6月17日,首创置业董事长刘晓光在刘志华被免职后成为第一个协助调查的北京开发商,业内人士透露,首创置业此前以17.61亿巨额资金拿下的北京“烂尾楼王”摩根中心地块可能涉及违规收回和再拍卖。

  对此,根据香港证券监管机构的复牌要求,上市公司首创置业需要对此传闻进行如实说明,其中包括首创置业与刘志华的真实关联,以及刘晓光事件可能带来的公司损失。

  另外,根据2002年通过的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证监会被付予更大的惩罚和管理权力。所有交给香港联交所刊登的通告同时会上报香港证监会。若发现当中内容有失实或刻意误导,签发通告的上市公司董事要承担误导证监会的刑事责任。而根据条例内容,刑事检控若最终被判获罪,将面临最高达10年的监禁或1000万港元罚款。

  据此,相关人士认为,无论是关系澄清,还是地块风险提示,首创置业目前可能没有谁愿意和能够承担刊发通告的相关责任。    

  知情人士还表示,刘晓光事件已经不在公司本身所能控制的层面,大部分相关工作由北京市政府直接过问,甚至最终由中纪委出具事件说明报告,才能成为首创置业的说明性通告的标准。

  另据这位人士透露,刘志华案发前是负责北京城建工作的副市长,北京市多数开发商都与他有所往来,因此刘志华案可能涉及更多关联企业,“事情远未结束”。

  根据首创置业员工的描述,刘晓光至今仍未在公司露面,更有人士称刘晓光可能就此“失去自由”。本月中旬,首创置业公布委任非执行董事冯春勤为代行董事长。首创置业正式进入“后刘晓光”时代。此后,公司日常运行渐入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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