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8月22日上午九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南里四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06年8月 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和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数18315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2550万股的56.27%。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封多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资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净利润66,555,895.82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6,655,589.58元,加上年初转入的未分配利润84,815,615.79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4,715,922.03元,减去已付2005年度普通股股利65,100,000.0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79,615,922.03元。考虑股东的利益及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以2006年中期总股本32550万股为基数,每10股分派现金红利1.6元(含税),计52,080,000.00元。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83151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股 0股;反对股0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在《公司章程》原第十八条后增加内容:经2006年5月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2550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183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27%;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有142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73%。责成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183151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股 0股;反对股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戴华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2.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161 证券名称:G 天坛 编号:临2006-029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