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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质押部分G长虹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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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袁小可] 2006-08-23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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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袁小可 G长虹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日前接到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通知称,长虹集团将持有的G长虹4800万股股份(占G长虹总股本的2.53%,占长虹集团持有G长虹股份的8.33%)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用于长虹集团向该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2006年8月4日至2007年3月19日。上述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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