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兴业670万担保责任获免
[□本报记者 袁小可] 2006-08-23 00:00

 

  □本报记者 袁小可

  

  ST兴业长达数年的清欠道路上终于出现一缕曙光,公司670万元担保责任已获上海银行解除。

  ST兴业今日发布公告称,2006年8月21日,公司收到上海银行与公司原大股东上海纺织住宅开发总公司的协议书。根据协议,上海银行同意解除ST兴业对上纺住总500万元本金借款中应承担的250万元的保证责任和ST兴业对上海画缘轩艺术有限公司借款应承担的420万元的保证责任。

  尽管此次获免的数额相对于公司清欠和解除担保总额还是小数目,但对ST兴业而言却意味着清欠工作获得了实质性进展。

  今年4月11日,上纺住总向ST兴业提供了全部偿还公司欠款的计划,但计划中未提及采用何种方式解决占用资金的方案,因此受到各方质疑。ST兴业一季报显示,上纺住总仍未偿还ST兴业款项和解除担保款25249万元。

  深受资金占用困扰的ST兴业发现,仅仅对欠款方表示强烈愤慨、对欠款方法人代表唐相道发出严重警告处分都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因此,公司开始积极寻求解脱困境的良方。

  一方面,ST兴业继续向欠款方上级单位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及有关部门反映,敦促欠款方信守承诺;另一方面,ST兴业于6月26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被占用的资金222555899.24元,寻求法律支持。

  7月27日,ST兴业再度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将采取实际措施对原大股东纺开发占用巨额资金、违规担保问题进行责任审计,并对第一清欠责任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原董事长唐相道先生进行离任及清欠责任审计,决定聘请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上述两项专项审计,董事会将依据审计报告,明确相关责任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或许正因这数管其下,上纺住总与上海银行终于签订了这一纸协议,而这670万元担保责任的免除,能否成为ST兴业清欠行动好的开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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