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董事郑培敏,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委托董事谢松林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朱元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颜玲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
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日期:2006年2月17日
披露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相关信息的指定报纸: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The Standard》(英文)。
本公司原控股股东东方电机厂于2005年11月10日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签订了《国有法人股划转协议》,东方电机厂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2亿股国有法人股(占本公司股本总数的48.89%)全部无偿划转给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持有。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将持有本公司2.2亿股国有法人股,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东方电机厂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上述股份性质仍为国有法人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豁免了东方电气集团就本公司A股和H股的要约收购义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东方电机厂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2亿股国有股(占本公司股本总数的48.89%)全部无偿划转给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签发《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了本公司2.2亿股国有法人股已于2006年2月17日过户至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证券账户内。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1、燃汽轮发电机作为公司的新产品,生产成本相对较高,故影响了当期盈利。
2、为满足繁重生产任务,缓解交货压力,公司加大了外委分包的力度,增加了制造成本,降低了火电产品毛利率。
3、产品销售收入中,水电产品销售比例与去年同期相比较高,而水电产品毛利率较低,从而影响综合毛利率。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1)本报告期主营业务利润为571,887千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上年度下降了25.94个百分点,主要系本报告期产品毛利率下降。
(2)本报告期期间费用为159,756千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上年度下降了29.49个百分点,主要系本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度减少较多所致。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8.3 非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额为9,812万元人民币。主要包括:设备投资5,640万元人民币;土建投资4,172万元人民币。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238467千元。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并未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0元人民币。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注:特殊承诺指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除法定承诺之外的其他承诺。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元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龚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 颜玲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证券代码:600875 证券简称:东方电机 公告编码:临2006-0018
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2006年8月9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议于2006年8月22日上午在本公司办公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元巢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董事刘世刚先生、朱元巢先生、李红东先生、龚丹先生、韩志桥先生、傅海波先生、陈章武先生、谢松林先生亲自出席了会议;董事郑培敏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董事谢松林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全体监事共3名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要求。
董事长朱元巢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逐项审议全体董事投赞成票共9票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有关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本公司上半年由于使用年限、工艺布局改变等无法满足生产需要,共计报废固定资产净损失人民币1,311,340.46元。
2、审议通过2006年中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审议通过200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董事会决定不派发2006年度中期股息,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审议通过2006年中期报告;
5、审议通过有关设备投资的议案。
为解决生产瓶颈,满足水电生产需要,决定新增15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计投资额为人民币8504万元。
特此公告。
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22日
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