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 2006-08-23 00:00

 

  §1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正文及摘要)于2006年8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采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向全体董事发出表决表18份,收回18份。参加表决的董事17票同意,王航董事表示弃权,弃权的理由:1、从更规范运作计,建议应披露的财务报告先由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成员提交审核报告;2、鉴于公司拟于近期实施定向增发,建议本次中报有审计师提供审计意见或审阅建议或意见。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本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董事长董文标、行长王浵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崎、吴透红、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建平、白丹,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1、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暂行规定(试行)》(财会[2005]14号),本公司对上年同期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2、每股收益下降原因,报告期内进行了2005年度利润分配送红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本扩张较多。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不适用。

  2.3 银行业务数据

  2.3.1截止报告期末前三年补充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存款包括短期存款、短期储蓄存款、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存入短期保证金、长期存款、长期储蓄存款、存入长期保证金、机关团体存款;长期存款包括长期存款、长期储蓄存款、存入长期保证金;贷款包括短期贷款、进出口押汇、贴现、中长期贷款、逾期贷款。

  2.3.2 报告期贷款呆账准备金情况(单位:人民币千元)

  

  2.3.3 报告期利润表附表

  

  2.3.4截止报告期末前三年按期末数及平均数计算的补充财务指标

  

  注:上述指标自2004年起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资本充足率统计制度的通知》(银监通[2004]18号)计算。不良贷款按“五级分类”口径,不良贷款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各项贷款余额×100%。

  2.3.5 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3.6 分支机构情况

  

  注:分行所辖机构包括分行营业部、支行、分理处;汇总调整为辖内机构往来轧差所产生。

  2.3.7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情况(单位:人民币千元)

  

  

  2.3.8应收利息与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提取情况

  根据财政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暂行规定(试行)》(财会[2005]14号)规定,本公司按实际利率法计提应收利息。对于确认可能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账款,本公司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内,本公司坏账准备余额为5,094万元。本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增长主要是因为“待清算票据款”余额上升,原因是受6月30日清算场次的影响。这是银行业经营的特殊性,属于正常情况。

  2.3.9 前十名客户贷款情况

  

  2.3.10 贴息贷款情况

  报告期末,本公司无贴息贷款。

  2.3.11 存款类别、平均余额及利率

  

  2.3.12 主要贷款类别、平均余额及利率

  

  2.3.13重组贷款情况

  报告期末,本公司重组贷款余额为739,897万元,其中逾期159,222万元。

  2.3.14金额重大的政府债券有关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2.3.15 逾期未偿付债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逾期未偿付债务。

  2.3.16 不良贷款情况及相应措施

  报告期内,本公司加大了对不良贷款的监控、清收、化解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按五级分类口径计算,报告期末,本公司不良贷款余额50.83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19%,比2005年末下降了0.09个百分点。

  为降低不良贷款,提高资产质量,本公司在报告期内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1)强化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工作以及问题贷款的管理机制,通过制定有效的问题贷款行动策略和行动计划,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挽救不良资产。(2)对授信客户进行分类,逐步推行分类管理。(3)加强风险监控,进一步建立健全对公授信客户风险预警体系。(4)对重点行业、授信品种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5)不良贷款清收采取专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方式,清收成效显著。

  2.3.17 面临的风险及对策

  

  2.3.18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与有效性

  

  §3 股本变动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3.1 股份和可转债变动情况

  3.1.1股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如下:(单位:股)

  

  3.1.2 前10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中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全部原非流通股股份将转换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其实际上市或流通,需事先由上述原非流通股股份的持有人向代为垫付方偿还代为垫付股份(含其所派生的红股、转增股和现金红利),并取得各代为垫付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由本公司董事会提交相关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详见2005年9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民生银行股权分置改革进展公告》。

  3.1.3 可转债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可转债变动情况表如下:(单位:元)

  

  注:可转债变动原因为2003年8月27日起开始转股,变动情况详见2006年4月4日和7月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截止2006年6月30日收盘,已有3,997,759,000元本公司发行的“民生转债”(100016)转成本公司发行的股票“民生银行”(600016),累计转股股数为1,357,923,144股(含送增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3.36%;尚有2,241,000元的“民生转债”未转股,占民生转债发行总量的0.056%。

  3.1.4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民生转债”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在2003年4月14日实施2002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0.60元、送红股2股、资本公积金转增1股的分配方案,民生转债初始转股价格相应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10.11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7.73元,详见2003年4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公司在2004年4月16日实施2003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1.20元(含税)、送红股2股、资本公积金转增1.5股的分配方案,民生转债转股价格相应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7.73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5.64元(详见2004年4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公司在2005年4月15日实施2004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0.70元(含税)、送红股2股的分配方案,民生转债转股价格相应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5.64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4.64元(详见2005年4月1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公司在2005年10月24日实施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55股,民生转债转股价格相应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4.64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4.02元(详见2005年10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公司在2006年4月17日实施2005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0.50元(含税)、送红股1.5股、资本公积金转增2.5股的分配方案,民生转债转股价格相应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4.02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2.84元(详见2006年4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3.2 前十名股东持股及股份质押情况

  3.2.1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3.2.2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份持股情况

  

  3.3 持有本公司股权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及冻结情况

  (单位:万股)

  

  3.4本公司可转债发行担保人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情况

  本公司可转债发行担保人为中国工商银行,报告期内,其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3.5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其他实际控制人。

  §4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单位:股)

  

  注:1、卢志强于2006年6月27日提出辞去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及副监事长职务

  2、王联章、张克、高尚全、梁金泉、王松奇、吴志攀为本公司独立董事

  3、赵品璋、高峰、袁美珍为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4、2006年7月16日,本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换届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详见2006年7月1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5、2006年7月16日,本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决议》,详见2006年7月1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5.2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表(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暂行规定(试行)》(财会[2005]14号),本公司对上年同期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由于该规定《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表》不适合商业银行,上表根据证监会和人民银行有关商业银行信息披露规定披露。

  5.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表(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华北地区包括总行及北京、太原、石家庄和天津分行;华东地区包括上海、杭州、宁波、温州、南京、济南、苏州分行;华南地区包括福州、广州、深圳、泉州、厦门分行和汕头直属支行;其他地区包括西安、大连、重庆、成都、武汉、昆明分行。地区间调整为对涉及全行或若干分支机构的某些会计事项(如分支机构间往来款项、收支等)进行的统一调整。

  5.4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不适用。

  5.5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

  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不适用。

  5.7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不适用。

  5.8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不适用。

  5.9 经营中的问题与困难分析

  

  5.10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11 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不适用。

  5.12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不适用。

  5.13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不适用

  5.14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 .1 收购或置入资产

  不适用。

  6.1 .2 出售或置出资产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不适用。

  6. 3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对持有本公司5%以上(含5%)股份股东的贷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2、对关联方的贷款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6. 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6. 5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6. 6 其他重大事项

  

  6.7 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的总体情况

  

  6.8 公司承诺事项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利润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止期间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未经审计)

  会商银02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董事长:董文标       行长:王浵世       财务负责人:王建平

  7.3 报表附注

  7.3.1 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根据财政部规定,《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暂行规定(试行)》(财会[2005]14号)自2006年1月1日起在上市和拟上市的商业银行范围内试行。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的主要影响如下:

  1、与原核算办法相比,执行新规定,报告期内减少净利润108,200千元,为债券投资重分类导致投资收益确认方式改变、债券投资计提减值准备政策改变、在表内确认衍生金融工具未实现损益及调整递延所得税所致;减少资本公积166,798千元,为确认可供出售投资未实现损益所致。以上追溯调整合计增加报告期末总资产23,385千元,增加报告期末总负债357,523千元。

  2、经追溯调整,减少报告期初未分配利润59,141千元,为债券投资重分类后确认的投资收益、冲回投资减值准备、在表内确认衍生金融工具未实现损益及调整递延所得税所致;减少报告期初资本公积46,967千元,为确认可供出售投资未实现损益所致。以上追溯调整合计增加报告期初总资产158,017千元,增加报告期初总负债264,125千元。

  7.3.2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7.3.3 如果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列示涉及事项的有关附注。

  不适用。

  董事长 董文标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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