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处罚*ST科健及高管
[□本报记者 田露] 2006-08-23 00:00

 

  □本报记者 田露

  

  *ST科健今日披露公司接到了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由于公司涉及信息披露违规,证监会拟对公司及原董事及高管候自强、郝建学等人进行行政处罚。

  中国证监会深圳稽查局于2005年5月8日对*ST科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而*ST科健于2006年8月22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在该告知书中表态道,经查*ST科健存在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04年度对 外担保事项,以及2004年半年度报告对其担保事项信息披露有重大遗漏等违法行为。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中科健罚款4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长侯自强、时任董事兼总裁郝建学分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另外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处于罚款和警告等处罚。告知书指出,对上述拟作出的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第三十二第、第四十二第等有关规定,中科健、侯自强、郝建学、曹传德、何小勇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等权利,陶笃纯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