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发行私募基金有望获批
[□本报记者 邵刚] 2006-08-23 00:00

 

  知情人士透露,《基金专户理财业务暂行条例》将很快发布,要求基金公司构建严密防火墙,并在公募基金和专项账户之间定期执行“价差”监控

  □本报记者 邵刚

  

  基金公司热盼已久的“专户理财”业务将于近期破壳。据基金公司知情人士昨天向本报记者透露,《基金专户理财业务暂行条例》将很快发布,此举意味着基金公司专户理财业务启动在即。

  专户理财业务,也就是俗称的私募基金业务,一直是内地基金公司运作的禁区。 截至目前,除了社保基金这个特例外,内地基金公司所管理的基金产品都是公募基金。允许基金公司发行并管理私募基金,将会极大地拓宽基金公司的运作范围。

  据了解,对于基金公司开展特定客户证券投资资产管理业务,有关方面一直在积极努力,准备工作早在4年前就已开始进行。2004年底发布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特殊法人机构证券账户开立业务实施细则》规定,基金公司开展特定客户证券投资资产管理业务需要开立专门账户的,按照每一特定客户证券投资产品开立一个专用账户。这是权威机构首次在政策条文中认可基金公司可开展特定客户证券投资资产管理业务。 而这个特定客户证券投资资产管理业务,实际就是指专户理财业务。

  由于市场担心基金公司内部出现利益输送,基金专户理财业务因此“难产”。某基金公司风控部总监告诉记者,为了提高专户理财的收益率,吸引更多的大客户前来投资,追求更高的利润分成,不排除基金公司会将公募基金的利益向专户理财输送。在目前基金业诚信建设尚待提高的情况下,过早推出专户理财业务将助长基金公司的内部利益输送,不利于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实际上,在国外的成熟市场上也存在类似问题。即使制度再完善,也不可能完全杜绝这一现象的出现,因此专户理财业务的推出不应该“因噎废食”。该总监向记者表示,在基金诚信体系比较完善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加强监管,建立充分的防范措施将其风险降到最低。

  据记者了解,在已经制定的条例中,针对利益输送问题的相关防范措施已经非常清晰。有关人士向记者介绍,条例将要求开展专户理财业务的基金公司构建严密的防火墙,并在公募基金和专项账户之间定期执行“价差”监控。

  针对“价差”监控这一手段,一些基金业人士向记者提出了不同意见。他们指出,由于每个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资产配置、风险偏好、投资策略等特性的不同,使得基金产品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即使是同类型的基金,也会因管理人的个人风格而有所差别。因此,对“价差”进行监控只能作为一个参考指标,决不能将它机械地规定为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评判标准。

  除了防火墙的建立和对“价差”监控,业内人士一致认为,加强信息披露制度才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手段之一。有业内人士表示,在竞争的市场环境下,通过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将基金公司各项产品的业绩公之于众,可以促进基金公司之间实现良性竞争。由于基金业的存在以信誉为基础,一旦投资者从披露的信息中发现存在利益输送情况,将对公司未来的业务开展产生恶劣影响,这对公司和基金管理人的行为起到了巨大的钳制作用。

  据介绍,专户理财业务的推出很可能会成为基金业实现分化的契机。专户理财将为大客户实行“一对一”的特色化投资服务,以满足投资者的个性偏好和多样化需求,与公募基金的运作方式完全不同。随着市场的发展,未来很有可能出现一部分基金公司专注做公募基金,而另一部分基金公司则主要从事专户理财服务的情况,基金公司的分工也将进一步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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