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2006-08-24 00:00

 

  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200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6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为2006年1月1日起至2006年6月30日止,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一)基金基本资料

  

  (二)基金产品说明

  

  (三)基金管理人

  

  (四)基金托管人

  

  (五)信息披露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二)基金净值表现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比较

  

  图:嘉实服务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4年4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第十八条((二)投资范围和(六)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的规定:

  (1)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资产配置的比例范围:股票资产25%-95%;债券资产0%-7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基金投资于服务业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股票资产的80%。(2)持有一家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3)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

  由于基金规模或市场的变化导致的投资组合超过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并符合相应的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25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1亿元,注册地上海,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并在深圳、成都设有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5年公司引入新股东德意志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成为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截止2006年6月30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2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9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嘉实增长、嘉实稳健和嘉实债券基金属于同一系列基金。具体包括基金泰和、基金丰和、嘉实成长收益基金、嘉实增长基金、嘉实稳健基金、嘉实债券基金、嘉实服务增值行业基金、嘉实浦安保本基金、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300指数基金、嘉实超短债基金。同时,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

  2、基金经理简介

  徐轶先生,货币银行学硕士。1993年开始从事证券市场研究、投资银行、投资管理,13年从业经验,投资管理经验丰富。曾任国信证券投资总监、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中融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师。2003年9月加盟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首席策略分析师。

  孙林先生,经济学硕士,证券从业经历7年。曾受聘于国泰君安证券公司从事证券投资工作。2000年10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基金泰和基金经理助理。

  (二)报告期内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业监管规则和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三)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与解释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196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8.3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44.36%。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中信综合指数×80%+中信国债指数×20%),本报告期内,代表全市场A股走势的中信综指上涨了57.63%,而整个服务业指数上涨了46.84%,比中信综指低10.8个百分点,由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80%以上要投入服务行业的上市公司,包括金融、地产、电、气、水、信息服务等子行业,这些行业的表现相对整个市场的表现要弱,这是报告期内本基金业绩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主要原因。

  另外,本基金在年初的投资策略上偏于保守,在高估值高成长的股票方面投入比例较少,今年以来成长股远远跑赢了价值股,这是本基金在上半年投资策略上的一个失误。

  (四)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等简要展望

  2006年上半年,宏观经济主要经济指标包括GDP增长率、贸易顺差、外汇储备均实现了快速增长,同时CPI处于低位,这些指标均超越了大多数经济学家、研究机构的预期。今年以来,针对经济过热,政府已连续出台了多项调控政策,并正在逐步产生效果。我们认为,在当前讨论最多的下半年货币调控政策中,最有可能的是人民币加快升值步伐,而为防止抑制消费,下半年提高利率的可能性不大。

  2006年上半年,上证综指上涨44%左右,整个市场的估值水平与新兴市场相比已经不再具有优势, 嘉实股票库中的股票市盈率达到了15倍,A股未来两年的成长性难以支撑当前估值水平,短期估值有一定压力。

  虽然总体市场的估值已经不低,但部分行业的估值水平有回升机会,我们继续看好金融、地产、机场和港口、水电等服务行业。在投资主题上,收购兼并、注资、人民币升值、3G、奥运等值得关注。

  由于股权分置问题的解决,市场的激励体制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使中国A股市场成为吸引最优质的中国资产进入的市场。因此,未来包括今年下半年会出现非常多的个股投资机会,我们最看好这些新的资产,包括上市的新股、上市公司收购外部资产或置换资产、整体上市等;其次,一些目前不受市场追捧的行业中的优质公司,具备了良好的成长性和便宜的价格,也是我们看好的投资机会。

  总体上,本基金下半年的策略是防守的姿态上,在个股品种上寻找进攻机会,在保持上半年的投资果实的前提下,寻找更好的获利机会。

  §5 托管人报告

  本托管人依据《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与《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2004年4月1日起托管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全部资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其他相关规定,出具本托管人报告。

  1、本托管人在托管本基金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的职责,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1)本托管人履行安全保管基金资产的全部资产的职责,保证基金资产与自有资产等非基金资产严格分开,维护基金账户的独立,与本托管人的其他业务和其他基金的托管业务实行了严格的分账管理。

  (2)本托管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的规定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准确地完成了本基金的各项资金清算交割。本托管人对于本基金的任何资产的运用、处分和分配,均具备正当依据。

  (3)本托管人对与本基金资产相关的重大合同原件、因履行基金托管人职责而生成或收悉的记录基金业务活动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基金账册、交易记录等有妥善的保管。

  2、本托管人在本报告期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对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本基金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

  (1)其在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本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2)本托管人如实、及时、独立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本基金投资运作方面的报告。

  3、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22日

  §6 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会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2、经营业绩表及收益分配表

  (1)经营业绩表

  

  (2)收益分配表

  

  3、基金净值变动表

  

  (二) 半年度会计报表附注

  1、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

  本半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一致。

  2、重大会计差错内容和更正金额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3、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交易

  (1)关联方关系

  

  根据2005年6月17日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关于变更公司股东的公告》,新增德意志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吉林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不再为公司股东。

  (2)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① 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席位进行证券交易。

  ② 关联方报酬

  支付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5% / 当年天数。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需支付基金管理费36,870,417.51元(上年同期:54,764,479.24元)。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 / 当年天数。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需支付基金托管费6,145,069.62元(上年同期:9,127,413.20元)。

  ③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6年6月30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208,118,160.51元(2005年6月30日:671,970,888.07 元)。本报告期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1,794,056.08元(上年同期:2,427,953.60元)。

  ④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无

  ⑤ 关联方投资本基金情况

  报告期内关联方未投资于本基金份额。

  4、报告期末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基金资产

  (1)报告期末持有因认购新股(IPO及增发)而流通受限制的股票

  

  (2)报告期末持有因股权分置改革而暂时停牌的股票

  

  (3)报告期末基金持有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债券:无

  §7 投资组合报告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报告期内累计买入价值前20名的股票明细

  

  2、报告期内累计卖出价值前20名的股票明细

  

  3、报告期内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五)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六)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注:报告期末本基金仅持有上述4只债券。

  (七)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权证明细

  

  (八)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明细:无

  (九)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基金其他资产的构成

  

  4、基金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报告期内获得的权证资产

  

  §8 基金份额持有人情况

  (一)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

  

  (二)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10 重大事件揭示

  (一)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三)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四)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五)报告期内本基金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实施了本基金2次收益分配方案。第一次2006年6月16日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分配净收益110,673,793.10元。第二次于2006年6月28日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分配净收益81,617,784.84元。

  (六)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七)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八)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席位的有关情况

  1.基金租用席位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经营行为规范,在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3)有良好的内控制度,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4)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质量较高的宏观、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研究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5)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地信息资讯服务。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选择证券公司,向其租用本基金专用交易席位。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公司签订委托协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报告期内通过证券公司专用席位进行的股票、债券、债券回购及权证情况

  (1)股票交易量及佣金情况

  

  (2)债券交易情况

  

  (3)债券回购交易情况

  

  (4)权证交易量情况

  

  3.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席位的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专用交易席位增加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一个席位;退租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一个上交所席位。

  (九)报告期内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其他临时报告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95105866,(010)65185566或发电子邮件,E-mail:service@jsfund.cn。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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