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成长收益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2006-08-24 00:00

 

  嘉实成长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200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6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 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为2006年1月1日起至2006年6月30日止,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一)基金基本资料

  

  (二)基金产品说明

  

  (三)基金管理人

  

  (四)基金托管人

  

  (五)信息披露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二)基金净值表现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比较

  

  图:嘉实成长收益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2年11月5日至2006年6月30日)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第十八条((二)投资范围和(六)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的规定:

  (1)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2)持有一家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3)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4)投资于国债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5)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中至少有80%属于本基金名称所显示的投资内容;(6)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由于基金规模或市场的变化导致的投资组合超过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并符合相应的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25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1亿元,注册地上海,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并在深圳、成都设有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5年公司引入新股东德意志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成为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截止2006年6月30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2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9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嘉实增长、嘉实稳健和嘉实债券基金属于同一系列基金。具体包括基金泰和、基金丰和、嘉实成长收益基金、嘉实增长基金、嘉实稳健基金、嘉实债券基金、嘉实服务增值行业基金、嘉实浦安保本基金、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300指数基金、嘉实超短债基金。同时,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

  2、基金经理简介

  孙林先生,经济学硕士,证券从业经历7年。曾受聘于国泰君安证券公司从事证券投资工作。2000年10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基金泰和基金经理助理。

  (二)报告期内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业监管规则和《嘉实成长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三)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与解释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4550元、累计净值为1.6950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5.9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43.99%。

  2006年上半年,大盘指数延续了去年第四季度的上涨态势,强势攀升,在宏观经济持续增长、人民币升值、基础金属价格叠创新高等大背景下,金融地产、有色、商业、食品饮料等各类板块轮番上涨,而股改过程中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充分沟通更是使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得到了深入的挖掘,股改效应表现突出。今年第二季度,银行、地产受到银根紧缩、宏观调控等严厉政策的影响,表现明显逊于大盘。整体而言,上证指数从今年年初的1161.06点上涨到报告期末的1672.21点,涨幅高达44.02%,牛市氛围初现,投资者信心出现前所未有的乐观。

  今年年初,我们判断市场将有重大机会,因此整个上半年均保持着基金合同允许的仓位上限附近,充分享受了指数上扬带来的收益。但年初本基金较多的股票集中在交通运输等防御类品种上,起步阶段损失了一定的机会成本。在随后的结构调整中,本基金降低了对交通运输板块的持仓比重,加大了对金融地产的投资力度,还选择了一些爆发潜力较大的科技股进行了投资,但是由于本基金在有色、商业股上处于较低的配置,因此未能像其他同行一样分享到该板块的超额收益。第二季度本基金加大对持仓结构的调整,继续减持交通运输板块的持仓比重,及时降低了地产、银行行业的比例,并加大了对商业、机械行业的投资力度,整体来看取得了较理想的投资效果。

  (四)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等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中国证券市场的股改工作已经进入尾声,投资者关注的焦点将再次回归到上市公司的业绩与估值上,同时,人民币升值、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全流通下的兼并重组极有可能成为贯穿下半年行情的另一主题线索。我们认为上半年的快速上涨已使较多的股票进入了合理的估值区间,而下半年扩容速度加快、原非流通股上市等不确定性因素仍然较多,股票市场处于震荡调整状态的概率较大。因此,对基金仓位的控制以及持仓结构的调整将是我们当前工作的重点,我们将积极研究并选择如下特征的行业和公司进行投资:

  (1)具有长期增长潜力以及稳定盈利能力的上市公司。在牛市背景下,这些公司更容易得到投资者的认可从而获得市场较高的定价,我们将着重在消费品、机械、军工、新材料等细分行业上对该类公司进行挖掘。

  (2)人民币升值、股权激励、整体上市等受益板块。我们将继续保持对银行、地产等人民币受益板块的偏重,积极关注已经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我们也对集团公司实力强劲、未来存在整体上市可能的公司报以极大的兴趣。

  总之,本基金将在“理性预期、合理估值”的策略下,力争以持续优良的业绩回报持有人的信任。

  §5 托管人报告

  本托管人依据《嘉实成长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与《嘉实成长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2002年11月5日起托管嘉实成长收益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全部资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其他相关规定,出具本托管人报告。

  1、本托管人在托管本基金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的职责,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1)本托管人履行安全保管基金资产的全部资产的职责,保证基金资产与自有资产等非基金资产严格分开,维护基金账户的独立,与本托管人的其他业务和其他基金的托管业务实行了严格的分账管理

  (2)本托管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的规定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准确地完成了本基金的各项资金清算交割。本托管人对于本基金的任何资产的运用、处分和分配,均具备正当依据。

  (3)本托管人对与本基金资产相关的重大合同原件、因履行基金托管人职责而生成或收悉的记录基金业务活动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基金账册、交易记录等有妥善的保管。

  2、本托管人在本报告期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嘉实成长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嘉实成长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对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本基金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

  (1)其在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本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2)本托管人如实、及时、独立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本基金投资运作方面的报告。

  3、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22日

  §6 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会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2、经营业绩表及收益分配表

  (1)经营业绩表

  

  (2)收益分配表

  

  3、基金净值变动表

  

  (二) 半年度会计报表附注

  1、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

  本半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一致。

  2、重大会计差错内容和更正金额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3、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交易

  (1)关联方关系

  

  根据2005年6月17日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关于变更公司股东的公告》,新增德意志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吉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不再为公司股东。

  (2)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①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席位进行证券交易。

  ②关联方报酬

  支付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5% / 当年天数。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需支付基金管理费11,466,471.18元(上年同期:13,971,335.31元)。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 / 当年天数。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需支付基金托管费1,911,078.57元(上年同期:2,328,555.90元)。

  ③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6年6月30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11,362,510.10元(2005年6月30日:109,830,676.83元)。本报告期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236,579.93元(上年同期:317,234.05元)。

  ④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如下:

  

  ⑤关联方投资本基金情况

  报告期内关联方未投资于本基金份额。

  4、报告期末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基金资产

  (1)报告期末持有因认购新股(IPO及增发)而流通受限制的股票

  

  (2)报告期末持有因股权分置改革而暂时停牌的股票

  

  (3)报告期末基金持有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债券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债券。

  §7 投资组合报告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报告期内累计买入价值前20名的股票明细

  

  2、报告期内累计卖出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的股票明细

  

  3、报告期内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五)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六)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七)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权证明细:无

  (八)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明细:无

  (九)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基金其他资产的构成

  

  4、基金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报告期内本基金获得的权证资产

  

  §8 基金份额持有人情况

  (一)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

  

  (二)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10 重大事件揭示

  (一)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三)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四)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五)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实施了本基金3次收益分配方案。2006年4月10日,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30元总计35,498,348.88元;2006年6月16日,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20元总计16,970,982.13元;2006年6月29日,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40元总计33,945,513.98元。报告期内合计派发现金红利86,414,844.99元。

  (六)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七)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八)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席位的有关情况

  1.基金租用席位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经营行为规范,在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3)有良好的内控制度,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4)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质量较高的宏观、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研究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5)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地信息资讯服务。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选择证券公司,向其租用本基金专用交易席位。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公司签订委托协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报告期内通过证券公司专用席位进行的股票、债券、债券回购及权证情况

  (1)股票交易量及佣金情况

  

  (2)债券交易情况

  

  (3)债券回购交易情况

  

  (4)权证交易情况

  

  3.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席位的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停租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席位1个。

  (九)报告期内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其他临时报告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95105866,(010)65185566或发电子邮件,E-mail:service@jsfund.cn。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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