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证券投资基金 200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 规定,于2006年8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为2006年1月1日起至2006年6月30日止。本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2 基金简介
(一)基金基本资料
(二)基金产品说明
(三)基金管理人
(四)基金托管人
(五)信息披露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二)基金净值表现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
图:自基金泰和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
(1999年4月8日至2006年6月30日)
§4 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25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1亿元,注册地上海,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并在深圳、成都设有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5年公司引入新股东德意志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成为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截止2006年6月30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2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9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嘉实增长、嘉实稳健和嘉实债券基金属于同一系列基金。具体包括基金泰和、基金丰和、嘉实成长收益基金、嘉实增长基金、嘉实稳健基金、嘉实债券基金、嘉实服务增值行业基金、嘉实浦安保本基金、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300指数基金、嘉实超短债基金。同时,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
2、基金经理简介
刘天君先生,硕士研究生,5年证券从业经历。2001年-2003年任招商证券研究发展中心研究员,2003年至今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监。
(二)报告期内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业监管规则和《泰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三)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与解释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4928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1.73%。
报告期内,随着股改深入推进和宏观经济强劲增长,股市迎来了少见的井喷行情,有色金属、零售、食品饮料、机械制造、军工、新能源等行业或主题表现较好。央行、发改委等政府部门在今年第二季度陆续出台了宏观调控政策,但充裕的流动性和良好的业绩预期形成巨大的合力推动股市持续走牛。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偏低,主要是因为价值股比例偏高和持股集中度偏低,未能充分获取股改和市场估值巨变过程中的暴利。
(四)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等简要展望
2006年下半年,宏观经济将继续实施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在政策导向上强调GDP单位能耗下降和社会经济和谐发展。证券市场则面临股改后持续快速的融资压力,融资融券的推行将改变市场单向做多的投资思维,市场可能从全面牛市转向局部牛市。
下半年,我们将重点关注股权激励对上市公司带来的制度性变革,较多的公司将有动力实施资产注入、重组或优化。我们认为随着股改即将全面完成,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都有机会采用股票期权等激励制度实现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因此是否实施合理、有效的股权激励将成为本基金选股的重要原则。另外,宏观经济的导向日益明确,鼓励消费、节约能源、自主创新、高端出口将成为经济运行的主基调。因此,本基金将重点投资于品牌消费品(食品饮料、医药、日化)、零售、金融、传媒、新材料、机械等行业中的优质股票。
总而言之,我们将着眼于对经济趋势和供求关系的把握,深入分析投资标的,并力争通过策略性的组合优化获取最佳回报。
§5 托管人报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泰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泰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托管泰和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泰和基金)。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泰和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泰和基金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由泰和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泰和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注册会计师汪棣、单峰签字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06〕第1850号)。
§7 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会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2、经营业绩表及收益分配表
(1)经营业绩表
(2)收益分配表
3、基金净值变动表
(二) 半年度会计报表附注
1、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
本半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一致。
2、重大会计差错内容和更正金额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3、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交易
(1)关联方关系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5年6月17日发布的公告,经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3号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外资资审字[2005]133号批准,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8.00%的股权,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32.50%的股权,德意志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持有19.50%的股权。吉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持有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
(2)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以下各项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①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已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该类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②关联方报酬
支付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 / 当年天数。本基金报告期内需支付基金管理费18,274,298.11元(2005年上半年:14,492,558.28元)。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 / 当年天数。本基金报告期内需支付基金托管费3,045,716.40元(2005年上半年:2,415,426.31元)。
③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6年6月30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71,859,336.95元 (2005年6月30日:1,069,053.20元)。本报告期内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536,571.61元 (2005年上半年:263,055.00元)。
④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无
⑤ 关联方投资本基金情况
注: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本基金基金份额3,182,300份,交易费用按交易所公布的基金交易费率计算并支付。
4、报告期末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基金资产
(1)报告期末持有因认购新股(IPO及增发)而流通受限制的股票
(2)报告期末持有因股权分置改革而暂时停牌的股票
(3)报告期末基金持有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债券:无
§8 投资组合报告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报告期内累计买入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的股票明细
2、报告期内累计卖出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的股票明细
3、报告期内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五)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六)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七)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权证明细:无
(八)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明细:无
(九)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基金其他资产的构成
4、报告期末基金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无
5、报告期内基金获得的权证资产
§9 基金份额持有人情况
(一)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
(二)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三)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持有人明细
注:以上数据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
§10 重大事件揭示
1、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2006年8月3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变更基金泰和、嘉实稳健及嘉实浦安保本基金经理的公告》,聘请刘天君先生任泰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魏上云先生、田晶女士不再担任泰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3、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4、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5、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2006年8月8日,基金管理人发布《泰和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中期收益分配预告》,拟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合计260,000,000.00元。
6、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7、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8、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席位的有关情况
(1)基金租用席位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①经营行为规范,在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②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③有良好的内控制度,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④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质量较高的宏观、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研究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⑤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地信息资讯服务。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选择证券公司,向其租用本基金专用交易席位。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公司签订委托协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报告期内通过证券公司专用席位进行的股票、债券、债券回购及权证情况
①股票交易量及佣金情况
②债券交易情况
③债券回购交易情况
④权证交易量情况
(3)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席位的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停租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席位1个,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席位1个,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席位1个;新增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席位1个,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席位1个。
9、报告期内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其他临时报告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95105866,(010)65185566或发电子邮件,E-mail:service@jsfund.cn。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8月24日
泰和证券投资基金
2006年中期收益分配公告
泰和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泰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泰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议定了泰和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中期收益分配方案,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现将本次中期收益分配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简称及代码
基金简称:基金泰和 基金代码:500002
二、收益分配方案
截止2006年6月30日,基金泰和份额净值为1.4928元,可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为530,228,392.24元。
2006年中期收益分配方案为: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合计260,000,000.00元。
三、权益登记日和除息日
权益登记日:2006年8月31日
除息日:2006年9月1日
红利发放日: 2006年9月6日
四、收益分配对象
本次收益分配对象为:截止2006年8月3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泰和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五、收益发放办法
本公司将于2006年9月4日16:00前将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款及代理发放红利的手续费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2006年9月5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其持有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自动将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领取现金红利。
六、有关税收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