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0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 金合同规定,于2006年8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二、基金产品概况
(一)、基金概况
(二)、基金的投资
(三)、基金管理人
(四)、基金托管人
(五)、信息披露
(六)、注册登记机构
三、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除特殊注明外,单位:人民币元)
提示: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注:本基金已于2006年5月10日进行了基金份额折算,折算比例为0.3726831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以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为计算标准。还原后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分红)×折算比例,该净值可反映投资者在认购期以份额面值1.00元购买本基金后的实际份额净值变动情况。
(二)、净值表现
A、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说明:180ETF成立于4月13日,在建仓初期,由于组合中持有大量现金头寸,故出现了基金净值增长率不及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情况(上述“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中的①-③ = -5.28%)。在建仓期满后,已不再存在这种情况,具体见管理人报告。
B、图示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表现
注: 1、本基金于2006年4月13日成立,并于2006年5月1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不满一年。
2、本基金以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投资于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5%。本基金按规定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的时间内达到这一投资比例。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已符合上述投资比例限制。
四、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简介
(1)基金管理人简介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0号文批准于1998年6月设立,是国内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目前的股东为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沸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截至2006年6月30日,公司旗下共管理了基金安信、基金安顺、基金安久、基金安瑞4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创新、华安中国A股、华安富利、华安宝利、180ETF等5只开放式基金,管理资产规模达到344.88亿元。
(2)基金经理简介
卢赤斌 先生:硕士学位,7年证券从业经历。1998年至2004年曾先后在美国先锋证券公司(The Vanguard Group)投资系统部和股票基金管理部工作,参与负责公司证券管理系统的研发和协助基金经理管理本公司主要股票指数基金的运作。2004年7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基金投资部负责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研发工作。现任上证180ETF基金经理。
刘光华 先生:MBA,8年银行、基金从业经历。曾在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国际业务部、路透集团上海代表处、中银国际上海代表处工作。2001年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发展部高级研究员、基金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基金经理、上证180ETF基金经理。
(二)、基金运作合规性声明
本报告期间,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无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行为存在。
(三)、基金经理工作报告
截至2006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3.199元,基金份额还原净值为1.192,自成立以来基金净值增长19.23%。自2006年5月18日(基金份额上市交易首日)至2006年6月30日,基金净值增长5.68%,同期上证180指数增长3.82%;本基金收益率与上证180指数同期收益率的跟踪误差为0.149%,累计跟踪偏离度为1.86%,与上证180指数同期收益率的相关系数为99.7%。
本基金于2006年4月13日正式成立,5月10日基本完成建仓工作并成功进行基金份额折算,5月18日开放申购赎回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建仓期间,我们严格按照基金合同和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建仓计划,在尽可能降低建仓成本、减小市场冲击和减少股改停牌股票对投资组合影响的前提下,迅速地完成了股票认购部分的结构调整和现金部分的投资,将基金股票持仓提升至目标仓位。自基金成立日至基金份额折算日,基金份额净值获得了8.8%的增长。
在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基金的操作主要集中在因股权分置改革、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和成份股增发而导致的投资组合结构调整方面。在操作中,我们的目标是确保紧密跟踪标的指数,以实现基金投资组合收益率与标的指数收益率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截止6月30日,基金仓位保持在97%以上。
上证180ETF所跟踪的上证180指数是一个将股票行业属性作为样本股选择标准之一的成份指数,它囊括了沪市全部行业几乎所有蓝筹股票,其今年以来的涨幅位居上证样本指数系列第一。上证180指数成份股分红水平高、公司业绩好、整体市盈率低,因而具有很强的投资价值。同时,其成份股行业分布全、市场覆盖面广和流动性好,也使其具有较高的抗非系统性风险能力。投资者通过投资上证180ETF能很好地分享到中国经济长期增长的收益。
华安上证180ETF基金在06年下半年,将继续秉承紧密跟踪标的指数,以实现基金投资组合收益率与标的指数收益率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的投资策略,规范运作,认真努力,勤勉尽责地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的回报。
五、托管人报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托管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上证180ETF基金)。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证180ETF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上证180ETF基金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由上证180ETF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六、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除特殊注明外,单位:人民币元)
(一)、资产负债表
(二)、经营业绩表
(三)、收益分配表
(四)、净值变动表
(五)、会计报表附注
1. 基金的基本情况
募集申请的核准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6(第30号
核准文件名称:《关于核准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的批复》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备案情况:本基金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了备案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4月13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1,072,822,105.00份
基金募集期间:本基金自2006年3月9日至2006年4月6日进行发售
募集金额总额:1,072,807,826.00元(含募集股票)
募集资金的银行存款利息:14,279.00元
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 基本会计假设
本半年度会计报表的编制遵守基本会计假设。
3.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
(1)编制基金会计报表所遵循的主要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照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会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2)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3)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除股票投资和权证投资按市值计价外,所有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价。
(5)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上市交易的股票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估值;由于配股和增发形成的暂时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从获赠确认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投资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未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按公允价值估值。
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若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配股价,则估值为零。
实际投资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
投资者采用可以现金替代方式申购本基金时,在基金补足被替代股票(或采取强制退款)之前,按照该股票估值日与申购日估值的差额确认未实现利得/(损失)。
(6)证券投资基金成本计价方法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收到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时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因投资者申购本基金而获得的股票,于申购日计入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以申购日该股票市场交易收盘价确认的价值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损失)。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因投资者赎回本基金而支付的股票,于赎回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赎回支付的股票成本于赎回日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2、权证投资
获赠权证(包括配股权证)在确认日,按持有的股数及获赠比例计算并记录增加的权证数量。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权证差价收入。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7)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的摊销方法和摊销期限。
待摊费用核算已经发生的、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应分摊计入本期和以后各期的费用,如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用和上市年费等,待摊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入账,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预提费用核算预计将发生的、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应预提计入本期的费用,如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用和上市年费等,预提费用在预计发生时入账。
(8)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卖出股票的差价收入于卖出股票成交日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赎回股票的差价收入于基金赎回确认日按支付的股票的市值总额与其成本的差额确认。
权证差价收入于卖出权证成交日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股利收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于除息日确认。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9)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10)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包含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和基金份额折算调整。
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基金份额折算调整的期初金额为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与基金份额折算公式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之间的差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基金份额折算调整的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11)未实现利得/(损失)
未实现利得/(损失)包括因投资估值而产生的未实现估值增值/(减值) ,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和投资者采用可以现金替代方式申购本基金时所替代股票在未补足(或强制退款)前产生的未实现估值增值/(减值)。
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12)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
(13)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1、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在收到基金投资人申购或赎回申请之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14)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
1、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3、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达到1%以上,方可进行收益分配。
5、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1次,最多分配4次,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为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可分配收益的100%。
6、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5)主要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1号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①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②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自2004年1月1日起继续免征营业税(2003年:在年底前暂免征收营业税)。
③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自2004年1月1日起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2003年:在年底前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 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④基金买卖股票按照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
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无。
5. 关联方关系和关联方交易
(1). 关联人、关系、交易性质及法律依据列示
(2). 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本报告期本基金没有通过上述关联方席位进行股票、债券和回购交易。
(3). 本报告期本基金与关联人未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买卖和回购交易。
(4). 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对本基金进行投资。
(5). 关联方报酬
1、 基金管理人的报酬
本基金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 ×0.5% ÷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需支付基金管理费 843,578.66元。
2、 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应支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 ×0.1% ÷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需支付基金托管费 168,715.70元。
(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6年6月30日保管的本基金银行存款为9,605,721.01元,本报告期所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267,239.86元。
6. 本基金流通受限、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
(1)、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流通受限股票列示如下:
本基金截至2006年6月30日持有以下因股权分置改革而暂时停牌的股票,这些股票将在上市公司完成与流通股股东的沟通协商程序后或在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的程序结束后复牌。
(2)、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无流通受限债券。
七、投资组合报告
(一)、基金资产组合
(二)、股票投资组合
1、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投资前五名股票明细
1、指数投资前五名股票明细
2、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明细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http://www.huaan.com.cn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本期累计买入、累计卖出价值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二十名股票明细
2、整个报告期内买入股票与申购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与赎回股票的收入总额(元):
(五)、债券投资组合
1、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没有持有债券投资。
2、基金投资前五名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没有持有债券投资。
(六)、权证投资组合
1、基金投资前五名权证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没有持有权证投资。
(七)、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的估值方法
本基金持有的上市证券采用公告内容截止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收盘价计算,已发行未上市股票采用成本价计算,未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包括配股权证)按公允价值估值。
2、本报告期内需说明的证券投资决策程序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的构成
4、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没有持有可转换债券投资。
5、本报告期在股权分置改革中获得的权证明细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和持有人结构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
截止2006年6月30日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截止2006年6月30日
(三)、前十名持有人
截止2006年6月30日
九、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十、重大事件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无。
(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 本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公告:鉴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经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十三次股东会议选举,产生由王成明先生、韩方河先生、辜昌基先生、俞妙根先生、顾培柱先生、张军先生、萧灼基先生、吴伯庆先生、夏大慰先生组成的第三届董事会,其中萧灼基先生,吴伯庆先生、夏大慰先生为独立董事。杜建国先生、缪恒生先生、柳亚男先生、陶晋先生、李华强先生、朱勇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6年5月27日发布公告:经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免去杜建国先生董事长职务由王成明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职务。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6年8月19日发布公告:经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免除王成明先生公司代行董事长的职务,同时选举俞妙根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的职务。
2. 本基金托管人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三)、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无。
(四)、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无。
(五)、基金收益分配事项:无。
(六)、基金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包括解聘原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以及是否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七)、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包括稽查或处罚的次数、原因及结论,如监管部门提出整改意见的,应简单说明整改情况:无。
(八)、本报告期间租用证券公司席位情况如下:
1. 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席位的变更情况:
2. 交易成交量及佣金情况:
(1). 股票交易情况:
(2). 债券及回购交易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没有债券及回购交易。
(九)、其他重大事项
1、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6年4月4日发布公告,增加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2、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6年4月14日发布公告,基金合同自2006年4月13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3、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6年5月8日发布公告,确定2006年5月10日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折算日。
4、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6年5月11日发布公告,公布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折算结果。
5、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6年5月15日发布公告,本基金于2006年5月18日上市交易并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6、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6年6月20日发布公告,开通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
7、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6年6月30日发布公告,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清单成份股变更。
上述作为临时公告披露的重大事项均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中国证券报》上。
十一、备查文件目录
1、《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2、《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关于核准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的批复》;
5、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原件;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8、上述文件的存放地点和查阅方式如下:
存放地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http://www.huaan.com.cn。
查阅方式: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