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2006-08-24 00:00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6年8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为2006年1月1日起至2006年6月30日止。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一、基金简介

  (一)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兴安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简称:基金兴安

  3、交易代码:184718

  4、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封闭式

  5、基金合同生效日:2000年7月20日

  6、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500,000,000份

  7、基金合同存续期:15年

  8、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9、基金上市日期:2000年9月20日

  (二)基金产品说明

  1、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重点投资于具有核心竞争能力,主营业务具有持续成长性,符合国民经济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方向的上市公司。本基金将通过积极进取的投资策略,在尽可能分散和规避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增值。

  2、基金投资策略:本基金将重点投资于具有核心竞争能力,主营业务具有持续成长性,符合国民经济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方向的上市公司。

  3、业绩比较基准:无

  4、风险收益特征:无

  (三)基金管理人有关情况

  1、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CHINA ASSET MANAGEMENT CO.,LTD.

  2、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3、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4、邮政编码:100032

  5、法定代表人:凌新源

  6、信息披露负责人:张弘弢

  7、联系电话:(010)88066688

  8、传真:(010)88066566

  9、国际互联网址:www.ChinaAMC.com

  10、电子邮箱:chinaamc@ChinaAMC.com

  (四)基金托管人有关情况

  1、法定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3、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4、邮政编码:100818

  5、法定代表人:肖钢

  6、信息披露负责人:宁敏

  7、联系电话:(010)66594977

  8、传真:(010)66594942

  9、电子邮箱:tgxxpl@bank-of-china.com

  (五)信息披露事宜

  1、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登载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ChinaAMC.com

  3、基金半年度报告置备地点:本报告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有置备,投资者可要求查阅、复制。

  二、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重要提示: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基金净值表现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

  兴安证券投资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

  历史走势图

  (2000年7月20日至2006年6月30日)

  

  注:1、本基金无业绩比较基准。

  2、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本基金按规定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达到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

  3、自2006年2月15日起,张益驰先生不再担任兴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06年5月24日起,聘任刘文动先生担任兴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蒋征先生不再担任兴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三、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9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13800万元。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北京、上海和深圳设有分公司。

  截至2006年6月,公司管理资产规模近439亿元人民币,管理着兴华、兴和、兴科、兴安、兴业5只封闭式基金,华夏成长、华夏债券、华夏回报、华夏现金增利、华夏大盘精选、50ETF、华夏红利、中小板ETF8只开放式基金,以及亚洲债券基金二期中国子基金和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是国内管理基金数目最多的基金管理公司,也是管理资产规模最大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2、基金经理简介

  刘文动先生,硕士。曾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部副总经理兼机构理财部总监,平安保险集团投资管理中心组合经理助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2006年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兴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二)报告期内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1、基金运作合规性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2、内部监察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内部监察工作中一切从合规运作、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出发,由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内部监察人员对公司经营、基金运作及员工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敦促有关部门整改,并定期制作监察报告报公司管理层。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工作重点加强了以下几个方面:

  (1) 加强了监察稽核工作力度,颁布实施了合规谈话、稽核记分制等制度。

  (2) 通过一线部门预警控制,监察部门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工作方法,保证了公司所管理的所有基金合法合规运作,未出现重大违规事件,为公司业务开拓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 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定期完成季度及年度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领导及证监会。

  (4) 对主要业务部门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稽核。

  (5) 组织学习和宣传《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等法规。

  (6) 研究开发有关系统,加强公司合规文化宣传。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规合法,无不当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保障了基金持有人利益。我们将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心,提高内部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三)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与解释

  1、本基金业绩表现

  截至2006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5780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3.88%,同期上证综指上涨44.02 %,深圳成指上涨50.22%。

  2、行情回顾及运作分析

  2006年上半年高增长、低通胀、货币环境较宽松,宏观环境整体上对股市比较有利。这样的经济增长背景对基金兴安而言有两个吸引点:

  (1)2005年以来消费增长率明显比前几年上了一个台阶。居民收入持续提高、低利率环境推动了消费持续增长,消费增长率还在继续提高。从居民支出结构看,食品支出比重持续下降,交通、通信、医疗保健、文教娱乐、水电燃料等比重持续上升。

  (2)制造业连续三年保持高速增长,但内部结构发生了一定变化:与消费相关的食品、饮料、服装、家具、汽车、轮胎、计算机和电子等行业投资增长加快;机械设备行业投资整体保持了高速增长;而受国家宏观调控的行业或者产能过剩的行业,如钢铁、有色金属冶炼、造纸、纺织、化纤、电力等投资增长率明显下降(建材行业是个例外)。

  上半年股票市场表现出单边牛市, 2006年第2季度市场加速了前期上涨行情,仅“五一”长假后的6个交易日指数上涨200个点,涨幅达到15%,轻松突破1600点。本轮行情的两条主线,消费和资产类股票资产的涨幅在2季度出现了分化,先进制造业的优秀公司在2季度的涨幅明显居前。

  2006年上半年基金兴安及时提高了股票仓位并调整了股票结构。基金兴安始终保持75%左右的股票仓位,加强了行业和个股的选择,加大了食品饮料、商业、军工等行业的投资力度,在个股选择上获得了超额收益,有效提升了本基金净值增长率,同时在房地产和有色两个行业及时在高位减持,在机械行业进行了谨慎增持。

  (四)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中国经济有保持快速增长的潜力,但资源、能源的约束是长期问题,也是中国经济的战略问题,能源、资源产业中的投资机会将长期存在。和2006年上半年高增长、低通胀、货币环境较宽松的经济环境略有不同的是:1、通货膨胀的压力存在,虽然物价走势温和无近忧但有远虑,同时货币供给的膨胀是构成持续通胀的最主要原因,尤其是非食品消费品的价格开始上升,值得关注;2、货币政策存在持续紧缩的可能性,考虑到通胀预期,目前的实际利率偏低,这是投资需求居高不下的经济根源,也助长了房价的高涨。同时,人民币仍然面临长期升值的压力。

  IPO重新启动给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大盘股的上市对稳定指数波动起了积极的作用,指数将在高位运行,长期牛市预期确立。随着中国经济和政治地位在国际社会不断增强,中国的证券市场也会受到国内外资金的更多关注,国内外市场接轨是必然趋势。基金兴安会积极关注IPO给市场带来的新机会,甄选有增长潜质的优异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企业不管处于什么行业,基金兴安都将高度重视和细致研究。

  在投资策略方面,基金兴安继续保持高比例的股票仓位,坚持不断优化股票资产组合,在保持行业适度均衡的前提下增加股票的集中度。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估值水平始终是基金兴安选股的首要标准。

  基金兴安将继续遵循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信任奉献回报”的宗旨,以持有人利益为第一位,诚实守信,勤奋工作,力争可持续地为投资者获得良好收益。

  四、托管人报告

  本托管人依据《兴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与《兴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2000年 7月 20日起托管兴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基金兴安”或“本基金”)的全部资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其他相关规定,出具本托管人报告。

  1、本托管人在托管基金兴安基金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的职责,不存在损害基金兴安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1)本托管人履行安全保管基金资产的全部资产的职责,保证基金资产与自有资产等非基金资产严格分开,维护基金的独立账户,与本托管人的其他业务和其他基金的托管业务实行了严格的分账管理。

  (2)本托管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的规定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准确地完成了本基金的各项资金清算交割。本托管人对于本基金的任何资产的运用、处分和分配,均具备正当依据。

  (3)本托管人对与本基金资产相关的重大合同原件、因履行基金托管人职责而生成或收悉的记录基金业务活动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基金账册、交易记录等有妥善的保管。

  2、本托管人在2006上半年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兴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兴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对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本基金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

  (1)其在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本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2)本托管人如实、及时、独立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本基金投资运作方面的报告。

  3、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15日

  五、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会计报表

  兴安证券投资基金

  2006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兴安证券投资基金

  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止期间

  经营业绩表及收益分配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兴安证券投资基金

  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止期间

  基金净值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会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2、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3、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1)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发起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基金管理人报酬

  支付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需支付基金管理人报酬4,538,578.60元(上年同期:3,769,817.61元)。

  (3)基金托管费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需支付基金托管费756,429.81元(上年同期: 628,302.92元)。

  (4)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6年6月30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20,877,103.93元(2005年6月30日:30,834,368.74元)。本报告期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 267,716.61元(上年同期:69,997.09元)。

  (5)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和上年同期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含回购)交易如下:

  

  (6)关联方及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的控制机构持有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适用费率为0%。

  4、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

  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股票

  本基金截至2006年6月30日止持有以下因股权分置改革而暂时停牌的股票,这些股票将在上市公司完成与流通股股东的沟通协商程序后或在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的程序结束后复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政策规定,2000年5月18日起新股发行时不再单独向基金配售新股。基金可比照个人投资者和一般法人、战略投资者参与新股认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

  此外,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54号文《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其配套规定,自2002年5月20日起,恢复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基金以持有的上市流通股票市值参与配售,但累计申购总额不得超过基金按规定可申购的总额。获配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流通。

  本基金截至2006年6月30日止持有的因获配新股流通受限制股票情况如下:

  

  六、投资组合报告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报告期内累计买入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2、报告期内累计卖出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3、报告期内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五)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六)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七)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八)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

  3、报告期末基金持有的权证及报告期内获得的权证

  (1)报告期末持有权证明细

  

  (2)报告期内获得权证明细

  

  4、基金的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元

  

  5、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截至2006年6月30日基金兴安持有人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

  

  (二)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三)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持有人明细

  

  注:以上信息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前100名基金持有人名册编制

  八、重大事件揭示

  (一)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经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免

  去李操纲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三)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四)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五)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发生收益分配事项。

  (六)本报告期本基金所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改变。

  (七)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期内未受到任何处分。

  (八)选择证券经营机构交易席位的情况

  为了贯彻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选择券商的标准,即:

  1、经营行为规范,在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3、有良好的内控制度,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4、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质量较高的宏观、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研究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5、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和服务。

  根据以上标准,本期分别选择了兴安证券、中信证券、江海证券、海通证券、国泰君安、中信建投、渤海证券、方正证券共计8个席位作为基金兴安专用交易席位。席位佣金为股票成交金额的1%。扣除应由券商负担的交易手续费和证管费及结算风险金。

  各席位交易量及佣金提取情况如下:

  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租用各券商席位的数量、股票交易量及佣金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各券商债券、回购交易量情况如下:

  单位:元

  

  (九)其他重大事件

  1、本基金管理人于2006年6月12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迁址公告;

  2、本基金管理人于2006年6月1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方案的公告;

  3、本基金管理人于2006年5月24日发布公告,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基金经理;

  4、本基金管理人于2006年5月13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免去李操纲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5、本基金管理人于2006年4月18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的公告

  6、本基金管理人于2006年4月13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迁址公告;

  7、本基金管理人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公告,调整旗下基金基金经理。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查阅上述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安证券投资基金

  200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