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 2006-08-24 00:00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董事郑永龙先生、高麟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董事郑永龙先生委托董事汤义武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高麟先生委托董 事长张世明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张世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向秀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家华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0元人民币,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0元人民币。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2006年4月19日,本公司并列第一大股东湖南新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与湖南科力远高技术有限公司、湖南金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根据上述意向书,湖南新兴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20,000,000股股份(占股份总数的16.17%)转让给湖南科力远高技术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5,109,260股股份(占股份总数的4.13%)转让给湖南金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5月15日,湖南新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就上述股权转让分别与湖南科力远高技术有限公司、湖南金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

  2)2006年4月19日,本公司并列第一大股东银河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新中美盛实业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意向书》。根据该股份转让协议意向书,银河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合法持有的本公司25,109,260股股份(占力元新材总股本的20.30%)转让给新中美盛实业有限公司。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因公司股权转让事宜尚在审批当中,本公司将根据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积极推进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世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向秀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 周家华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董事长:张世明

  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力元新材     公告编号:临2006—017

  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06年8月22日在紫东阁华天大酒店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董事郑永龙先生、高麟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董事郑永龙先生委托董事汤义武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高麟先生委托董事长张世明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2位监事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张世明董事长主持。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摘要

  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二、关于与湖南科力远高技术有限公司签订钢带产品购销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8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同意公司与湖南科力远高技术有限公司签定钢带产品购销合同。

  在此议案表决阶段,关联董事钟发平回避了表决。

  三、关于向工商银行申请出口单保理融资业务的议案

  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同意向长沙工商银行中山路支行申请办理200万美元以内非买断型出口单保理融资业务,期限为5个月以内。

  四、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同意向招商银行长沙河西支行申请6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向中信银行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

  特此公告。

  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力元新材      公告编号:临2006—018

  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类别:销售产品(钢带产品)

  2、预计销售总量:500吨以内

  3、购销合同有效期:2006年1月1日—2007年6月30日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湖南科力远高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8日,住所位于湖南省益阳市朝阳区高科技产业开发园,现任法定代表人钟发平,主要经营范围:新材料、新能源的研究、开发、生产与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公司以开发、生产高性能动力电池和绿色高能电池材料为主,其主导产品有动力型镍氢电池、镍镉电池、锂离子电池。

  湖南科力远高技术有限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钟发平先生是本公司第三大股东、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3项规定,本公司与湖南科力远高技术有限公司互为关联方。

  湖南科力远高技术有限公司目前是本公司的大客户之一,近年对本公司的付款情况比较正常,在今后的交易中,公司仍将按照应收款风险控制办法对其进行风险控制,确保货款的及时回收。公司预计将向湖南科力远高技术有限公司提供500吨以内的冲孔镀镍钢带。

  三、定价政策及原则

  参照市场价格并根据镍价波动对价格进行调整。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湖南科力远高技术有限公司发生产品购销关联交易是为了拓展公司产品市场,提高公司经营业绩。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及程序合理,审议决策程序合规,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业绩,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由于该关联交易占本公司产品销售总额比重较小,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上市公司独立性将不构成影响。

  五、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股东、董事钟发平先生,在董事会对该议案表决时主动回避,放弃表决权。

  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召开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湖南科力远高技术有限公司发生钢带产品购销关联交易,将有利提高公司经营业绩,符合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六、备查文件

  1、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签署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478         股票简称:力元新材        编号:临2006-019

  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2日在紫东阁华天大酒店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2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张敏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研究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二00六年中期报告及摘要,并提出以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与湖南科力远高技术有限公司签订钢带产品购销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三、关于向工商银行申请出口单保理融资业务的议案。

  四、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8月22日

  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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