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集团”)是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电力”或“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国电电力非流通股762,847,424 股。龙源电力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龙源集团”)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持有国电电力非流通股份222,123,099股。龙源集团是国电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国电集团 持有公司发行的国电转债面值405,263,000元,龙源集团持有国电转债面值30,920,000元,二者合并持有国电转债436,183,000元,占国电转债发行规模20亿元的21.8%。
2006年8月17日,国电集团和龙源集团将其持有的国电转债全部转成国电电力流通股票,转股情况见下表。
国电集团和龙源集团持有国电电力股份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规定,国电集团和龙源集团可转债转股触发了要约收购义务。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公司字〔2006〕175号文件豁免了该项要约收购义务。
国电集团和龙源集团承诺,本次可转债转股取得的国电电力流通股份,在六个月内不减持。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06-037
转债代码:100795 转债简称:国电转债
关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龙源电力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
国电转债转股及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
要约收购义务批复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