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回应新丰电厂贷款质疑
[□本报记者 禹刚] 2006-08-24 00:00

 

  内蒙古新丰电厂违规贷款余额超过200亿元 资料图
  □本报记者 禹刚

  

  内蒙古新丰电厂违规建设中所反映出的银行信贷违规发放问题,已经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银监会已部署专项调查。昨日,建行在9家涉及该事件银行中率先做出回应,表示不存在违规信贷问题,但同时坦承还存在对政策不敏感、贷后管理措施不健全等薄弱环节。

  同时,对今年以来高达13486亿元的银政合作贷款协议,建行表示,不存在任何“打捆贷款”, 所签协议中不带有任何指令性和绝对承诺,并得到了人民银行、银监会的肯定。

  去年7月8日,内蒙古新丰电厂发生坍塌事故,一年后的8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认定,内蒙古全区违规建设电站规模高达860万千瓦,问题严重,且大部分违规企业属于内蒙古电力集团。

  建行新闻发言人胡昌苗昨日向记者表示,内蒙古电力集团是大型国有企业,长期以来是建行的优质客户,建行只是按规定程序向内蒙古电力集团提供贷款,并没有对具体项目直接贷款,因此不存在违规信贷问题。

  不过他也坦承,“我们在跟踪观察客户贷款资金运用过程中,还存有对政策不敏感、贷后管理措施不健全等薄弱环节。”

  此外,今年以来,建行先后与内蒙古、四川等15个省区(市)政府签署了银政合作协议,协议信贷额度高达13486亿元。不过胡昌苗强调,建行并不存在任何“打捆贷款”,“这已经得到了人民银行、银监会的肯定。”

  他表示,银政合作是商业银行业务营销中的市场化、商业化行为,除了企业、居民以外,政府也是商业银行的重要客户。而且建行坚持审慎选择,从来没有出于地方政府公关的目的,所签协议中不带有任何指令性和绝对承诺。

  胡昌苗还表示,建行每年贷款发放额超过2万亿元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发放额超过5000亿元,因此意向性承诺拟支持信贷金额符合实际,没有超出其资产业务发展的承受能力。对于下一步配合国家政策控制信贷增速,胡昌苗透露,“我们已经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实施了相应措施,继续规范贷款审批和发放流程。”

  此前据透露,建行近期严格控制信贷增长幅度,7月的归还信贷量与实际投放信贷量基本相抵,当月的新增信贷基本为零。

  去年7月,内蒙古电力集团旗下的新丰电厂发生坍塌事故后,中央调查组发现,出事电厂竟是未经国家发改委核准的建设项目。1年后,8月1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认定,内蒙古全区违规建设电站规模高达860万千瓦,“问题十分严重”。

  据有关媒体报道,共有9家银行和2家财务公司(其中包括建行)涉嫌对这家集团进行了违规贷款,贷款余额超过200亿元。

  但至今未得到证实。

  ■资料链接

  银政合作贷款协议中不存在任何“打捆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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