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酝酿严打偷排 违法成本或提高数倍
[□本报记者 阮晓琴] 2006-08-24 00:00

 

  □本报记者 阮晓琴

  

  国务院最近正式批复了国家环保总局、发展改革委递交的《“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下称《计划》),确定到2010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5年减少10%,具体是化学需氧量(水的含氧量)由1414万吨减少到1273万吨;二氧化硫由2549万吨减少到2294万吨。

  国家环保总局政策法规司杨朝飞司长透露,为了严格控制污染,正在修改的《水污染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将加大对偷 排的处罚力度。

  下达多个减排指标

  中国经济增长迅速,环境污染加剧,污染控制难度加大。“十五”期间,由于火电项目大量上马,燃煤量剧增,空气中二氧化硫的含量不降反升27%,全国酸雨面积达1/3。化学需氧量虽削减了2%,但与削减10%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计划》除了确定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两种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外,还要控制氨氮(总氮)、总磷等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具体指标在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海域各专项规划中下达。

  各项考核指标已经下达到各省、市、自治区。

  酝酿提高违法成本

  《计划》提出,减排化学需氧量的主要措施是加快和强化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减少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主要工程措施是加快和强化现役及新建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与运行监管。

  但是,购置及运转环保设备,加大了企业运行成本,诸多企业玩起“捉迷藏”———新建项目躲环评,环保设备开开停停。据前几年的检查, 1/3环保设备开开停停,1/3环保设备根本就不开,只为应付检查人员。

  杨朝飞说,在国外,违反环保法者可能被罚破产,但国内违法成本低。最近广东一家印染厂被罚了20万元,而该厂环保设备运转十几天就要耗这么多费用,显然违法成本太低。

  正在修改的《水污染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将大幅提高违法的成本,据称可能提高数倍。其中,《水污染法》已经上报国务院,明年有望通过。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夏训峰认为,“偷排”是没法长久的,顺应潮流,利用废水废气,延长产业链,投身环保产业,抑或能带来大量商机。这部分机遇主要在从事脱硫、脱氮、水治理、煤气化等领域。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