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虞利
昨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国务院日前已批准《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和《水泥工业发展政策》。《专项规划》预计2010年水泥年需求量将达到12亿吨,2020年将维持在13亿吨左右。《发展政策》则提出水泥投资项目企业自有资金比例不得少于35%,国家鼓励利用多渠道筹措发展资金,鼓励私人资本在符合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向水泥工业投资,鼓励外商投资发展大型新型干法水泥。
我国水泥工业已连续21年位居世界产 量第一位,占世界总产量的比重达48%左右。但我国水泥工业仍存在着整体发展粗放,工艺水平落后、能源消耗高、污染严重、产业集中度低等问题。制定的水泥规划和产业政策旨在解决水泥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专项规划》还明确了水泥工业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地区布局与保障措施等。
《发展政策》提出,要推动水泥企业跨部门跨区域的重组联合,向集团化方向发展,逐步实现集约化经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水泥企业生产集中度和竞争能力,鼓励企业采取先进技术和工艺,尽快淘汰落后产能。产业发展重点是鼓励发展新型干法水泥,重点支持在有资源的地区建设日产4000吨及以上规模新型干法水泥项目,建设大型熟料基地,在靠近市场的地区建设大型水泥粉磨站。
《发展政策》要求,新建水泥生产线必须有可开采30年以上的资源保证,新建设水泥粉磨站规模至少为年产60万吨。除一些受市场容量和运输条件限制的特殊地区,限制新建设日产2000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不得新建设立窑及其他落后工艺的水泥生产线,严禁将已淘汰的落后设备转向其他企业。
据了解,水泥投资管理政策要求根据投资体制改革方案,,水泥类投资项目,除禁止类项目外,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严格控制不具备发展条件的企业盲目扩大生产能力,防止不顾环境影响的低水平重复建设新建水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