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2006-08-24 00:00

 

  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6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报告期为2006年1月1起至2006年6月30日止,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一 、基金简介

  

  二、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基金净值表现

  1、 基金历史各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列表

  

  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的比较

  动力组合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

  (2005年11月17日至2006年6月30日)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05年11月17日生效,截止报告日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截止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三条(二)投资范围、(四)投资策略中规定的各项比例:股票占基金资产净值的60%-95%;债券占0%-4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内的政府债券比例在5%以上。

  三、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公司是2003年3月7日正式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本公司还管理有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宝兴业多策略证券投资基金、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以及华宝兴业收益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别成立于2003年7月15日、2004年5月11日、2005年3月31日和2006年6月15日。截至2006年6月30日,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合计9,205,827,943.89元。

  2、基金经理情况

  史伟先生,英国雷丁大学国际证券业协会中心硕士。曾在东方证券投资部任职。2003年初加入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分析师、高级分析师,2005年1月起任华宝兴业宝康消费品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2005年11月起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二)报告期内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三)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与解释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4411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5.1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39.97%。上半年上证指数上涨了约44%,一季度市场持续平稳上涨,行业、板块热点较为明确,人民币升值主题、如地产和银行,商品与资源类股票、如有色和采掘,符合十一五规划与国家自主创新、新农村建设、先进制造业等产业政策的行业与公司股票一季度涨幅较大。二季度市场快速上涨,尤其5月份后市场略显亢奋,热点纷乱,渐露过渡投机迹象。期间机械设备与交运设备行业指数表现突出,消费服务类中的食品饮料与商业行业涨幅亦很大。军工股及存在资产注入预期、部分题材股涨幅惊人。虽然二季度末市场整体估值还算合理,但出现了结构性高估,30倍市盈率以上的消费服务股比比皆是。

  一季度动力组合处于建仓期,采取谨慎稳健的建仓策略,在控制风险与追求绝对回报的目标下,股票仓位逐步提高,基金净值从未跌破0.995,但也由于股票仓位较轻,没有很好把握住市场上涨的机会,值得反思。二季度操作风格从谨慎中带有保守,适度增加了进攻性。组合的周转率与股票连续波断操作的力度持续加大,不仅开始适应了市场热点多变的格局,也发挥出了小基金流动性好的优势。

  本基金在具体投资中始终坚持价值投资理念,注重价值与成长的理解,根据独有的量化分析模型,重点投资于每个行业中估值合理、质地优秀、具备可预期持续成长能力的公司。在上述策略的运用下,本基金维持了优质公司的基本持仓,同时较好的把握了一些阶段投资的股票。

  (四)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国内外的宏观经济依然向好,OECD的先行指标显示欧美经济前景基本乐观,不过国内经济存在一定调控压力,同时全球通涨压力也存隐忧,预计全年我国经济维持较好增长。企业整体盈利逐月好转,股市运行的基础在逐渐扎实。另外受全流通后对市值的重视,大型企业的整体上市、资产注入等制度性提升上市公司价值的行为越来越多。经过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管理层做大做强的意愿明显,这两类制度性提升企业投资价值的机会在增多。

  目前市场整体出现了结构性估值不合理的状态,大型股票及交运、地产等行业估值偏低,而消费服务行业估值偏高,市场既有投资机会也有投资风险。本基金将在一定程度上强调防御,注重对高估值股票投资的风险防范。

  本基金将继续秉承价值投资理念,在维持重点优质公司的核心持仓上,加大力度把握制度性投资机会,加大低估值行业的配置比例。相对于自上而下的行业投资与主题投资等,本基金下半年更注重自下而上的选股,深度挖掘个股将是下半年机构投资者领先的关键。并且注重成长与价值的均衡投资,运用本基金所特有的量化模型,为持有人进一步创造回报。

  四、托管人报告

  本托管人依据《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与《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2005年11月17日起托管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动力组合基金”或“本基金”)的全部资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其他相关规定,出具本托管人报告。

  1、本托管人在托管本基金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的职责,不存在损害本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1)本托管人履行安全保管基金资产的全部资产的职责,保证基金资产与自有资产等非基金资产严格分开,维护基金的独立账户,与本托管人的其他业务和其他基金的托管业务实行了严格的分账管理。

  (2)本托管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的规定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准确地完成了本基金的各项资金清算交割。本托管人对于本基金的任何资产的运用、处分和分配,均具备正当依据。

  (3)本托管人对与本基金资产相关的重大合同原件、因履行基金托管人职责而生成或收悉的记录基金业务活动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基金账册、交易记录等有妥善的保管。

  2、本托管人在2006年上半年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对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本基金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

  (1)其在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本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2)本托管人如实、及时、独立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本基金投资运作方面的报告。

  3、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23日

  五、财务会计报告

  本基金成立于2005年11月17日,本半年报报告期没有过往年度的同比期间,此报告仅披露比较式基金资产负债表和本报告期的基金经营业绩及收益分配表、基金净值变动表。特此说明。

  (一)基金会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经营业绩表及收益分配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基金净值变动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会计报表附注

  (1)基金简介

  “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基金发起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等有关规定和《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起,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62号文批准,于2005年11月17日募集成立。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运作方式,永久存续,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535,410,310.23份基金份额,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5〕第167、168、16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照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会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2)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除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权证投资按市值计价外,所有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价。

  5)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a)股票投资

  上市交易的股票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估值;由于配股和增发形成的暂时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b)债券投资

  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国债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企业债券及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计算所得的净价估值。未上市流通的债券按成本估值。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估值,市价按其估值日在银行间同业市场成交的加权平均价确定;估值日无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加权平均价确定。

  (c)权证投资

  从获赠确认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投资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未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包括配股权证)按公允价估值。

  (d)实际投资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利得”科目。

  (e)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在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6)证券投资基金成本计价方法

  (a)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b)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贴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c)权证投资

  获赠权证(包括配股权证)在确认日,按持有的股数及获赠比例计算并记录增加的权证数量。本基金至今尚未发生主动投资权证的交易。

  7)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和摊销期限

  核算本期已发生的、影响单位净值小数点后五位,应分摊计入本期和以后各期的费用,摊销期限为费用合同中约定的收益期限。

  8)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差价收入于卖出股票成交日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卖出成交日确认;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按应收取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权证差价收入于卖出权证成交日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短期融资券的利息收入按全额票面利息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认列。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股利收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于除息日确认。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9)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10)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11)未实现利得

  未实现利得包括因投资估值而产生的未实现估值增值和未实现利得平准金。

  未实现利得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实现利得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利得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12)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

  13)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持有人权益转出。

  (3)报告期内,本基金无重大会计差错。

  (4)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本基金成立于2005年11月17日,本半年报报告期没有过往年度的同比期间,此报告仅披露本报告期的关联交易。特此说明。

  1) 关联方关系

  

  2) 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a)基金管理人报酬

  支付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管理人报酬2,432,225.33元。

  (b)基金托管费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托管费405,370.91 元。

  (c)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6年6月30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51,798,477.23 元。本会计期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284,121.28元。

  (d)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含回购)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关联方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的关联方在本报告期内未对本基金进行投资。

  (f)基金管理人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未对本基金进行投资。

  (5)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

  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政策规定和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基金认购或配售的新股在一定时期以内不能上市自由流通。本基金截至2006年6月30日止流通受限制的股票如下:

  

  六、投资组合报告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www.fsfund.com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报告期内累计买入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2、报告期内累计买出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3、报告期内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五)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六)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债券投资市值为0.00元。

  (七)基金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特此报告。

  (八)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无证券投资决策程序需特别说明。

  2、本基金根据中国股市价值驱动因子与成长驱动因子的变动趋势,调整评估个股“价值因子”与“成长因子”的权重比例,自下而上精选个股,没有特定的股票备选库。

  3、本基金持有的权证均为股权分置改革被动持有,至今尚未发生主动投资权证的交易。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持有的权证明细如下:

  (1)报告期末所有权证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没有持有权证。

  (2)报告期内获得权证明细

  

  4、基金其他资产的构成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情况

  (一)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

  

  (二)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八、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份

  

  九、重大事件揭示

  1、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3、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4、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5、本系列基金在本报告期内进行了一次收益分配:

  基金管理人按照2006年4月12日基金权益登记情况,将基金可分配收益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单位派发红利0.40元。

  基金管理人已于2006年4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发布了此收益分配事项公告。

  6、本基金未变更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7、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出现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

  8、基金租用交易席位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共租用兴业证券、光大证券、申银万国3个交易专用席位。各券商专用席位交易和佣金情况如下:

  (1)本基金2006年上半年股票交易量和实付佣金情况如下:

  

  (2)本基金2006年上半年债券和国债回购交易量情况如下:

  

  9、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回报广大持有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支持与厚爱,基金管理人于2006年5月15日到2006年6月14日期间开展基金优惠申购费率活动,涉及基金包括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已于2006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发布了此事项公告。

  10、根据基金管理人与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证券”)签署的合同变更协议书,自2006年1月18日起,中信建投作为华夏证券证券业务的继承人,所有原华夏证券与基金管理人签订的代销协议中应由华夏证券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均变更为由中信建投享有和承担,华夏证券不再享有和承担原代销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中信建投承受华夏证券基金代销业务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07号文批准。

  基金管理人已于2006年1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发布了此事项公告。

  十、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发起人的营业执照;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7、基金管理人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种公告;

  8、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二)存放地点

  以上文件存于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备投资者查阅。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或下载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托管协议及基金的各种定期和临时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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