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独立董事宣国良、单喆慜因故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委托蒋青云独立董事出席并按其意愿代为行使表 决权。
1.3 公司董事长张黎明、总经理陈辉峰、财务总监刘培华、财务金融部经理顾庆忠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1.4 公司2006年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数量单位: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2,233,504.15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 √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说明:
(1)主营业务利润减少319个百分点,是由于本期主营业务收入下降;
(2)其他业务利润增加8个百分点,是由于本期利润总额减少;
(3)期间费用减少317个百分点,是由于本期投资收益增加;
(4)投资收益增加239个百分点,是由于上期计提海通证券等其他企业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5)补贴收入减少0.7个百分点,是由于本期没有收到补贴收入。
(6)营业外收支净额减少245个百分点,是由于上期收到三林动迁补偿款。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注:本公司向上海华浦实业有限公司转让上海兰华制球有限公司52%股权,因股权尚未过户,故本报告期未确认该项股权转让收益。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3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 √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编制单位: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6月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张黎明 总经理:陈辉峰 财务总监:刘培华 财务经理:顾庆忠
7.3 报表附注
7.3.1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
7.3.2 报告期内由于本公司控股投资公司上海兰华制球有限公司股权准备转让,故本期未纳入合并范围。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25日
股票代码:600826 股票简称:G兰生 编号:临2006-017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8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8月23日在上海市中山北一路1230号8楼公司804会议室召开五届二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授权委托2人,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张黎明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1、同意《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报告摘要。
2、通过《关于同意为上海大博文鞋业有限公司1,600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的决议》。
为了业务发展需要,同意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上海大博文鞋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所借的贷款作保证担保,其担保的最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600万元。担保期限自银行核准授信额度之日起半年。(担保公告见本报公司“临2006-018”号公告。)
3、通过《关于同意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申请1,000万美元国际贸易融资额度的决议》。
为发展公司外贸业务,经董事会研究,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申请1,000万美元国际贸易融资额度,期限一年,方式为信用,可用于进口开证、出口押汇、假远期信用证、打包贷款和保函等。
特此公告。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25日
股票代码:600826 股票简称:G兰生 编号:临2006-018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上海
大博文鞋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大博文鞋业有限公司
2、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的额度为人民币1,6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人民币1,600万元。
3、截止2006年8月23日,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及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人民币14,193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大博文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博文公司)今年定单充足,而相应流动资金比较短缺,为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该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借款总额为1,600万元,期限半年,并请求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2006年8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上海大博文鞋业有限公司1,6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决议》,同意本公司为大博文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600万元,担保期限自银行核准授信额度之日起半年。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授权委托2人,同意该决议的董事9名,符合本公司章程及证监会、银监会颁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大博文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72.30%股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三林路95号,法定代表人陈辉峰;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鞋类制品等。
截止2006年6月30日,大博文公司资产总额为9,971万元,负债总额为5,543万元,净资产为4,428万元,净利润为7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自2006年8月银行核准授信额度之日起半年。
担保总额:1,6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大博文公司定单充足,经营状况良好,该公司因生产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贷款,需本公司提供担保。鉴于该公司的盈利情况、银行信用和实际偿还能力,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大博文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五、 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2006年8月23日,公司担保数量累计14,193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14,193万元,对外担保0元。没有发生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 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25日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