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为11户央企聘总法律顾问
[□本报记者 李雁争] 2006-08-25 00:00

 

  □本报记者 李雁争

  

  2006年国务院国资委第一、二批公开招聘15名中央企业高管报名工作已全部结束,第三批受11户中央企业委托,公开招聘11名总法律顾问工作也将正式启动。

  根据国资委24日公布的信息,中央企业招聘企业总法律顾问,是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的一个现实举措。这是国资委首次受中央企业委托,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企业总法律顾问。

  招聘总法律顾问的11户中央企业包括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等,招聘公告即将通过海内外各大媒体和国资委官方网站公开发布。

  据悉,第一、二批公开招聘的15个职位共有896人报名应聘。经过审查,共有289名报名人员符合应聘条件,已进入考试测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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