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巴黎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06年8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自2005年11月10日起,至2006年6月30日止,报告中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一.基金简介
(一)基金名称:申万巴黎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新动力
交易代码:310328
深交所行情代码:16310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5年11月10日
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11,151,400.79份
(二)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投资受益于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新动力而具有高成长性和持续盈利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有效分享中国经济快速持续增长的成果;通过采用积极主动的分散化投资策略,在严密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保持基金资产的持续增值,为投资者获取超过业绩基准的收益。
基金投资策略:本基金采用双线并行的组合投资策略,‘自上而下’地进行证券品种的一级资产配置,‘自下而上’地精选个股。基于基础性宏观研究,由投资总监和基金经理首先提出初步的一级资产配置比例;同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自主开发的主动式资产配置模型-AAAM(Active Asset Allocation Model)提示的一级资产配置建议方案,在进行综合的对比分析和评估后作出一级资产配置方案。通过基本面分析、综合分析影响企业持续发展的动力因素和其自身发展环境因素和市场分析,组合投资有高成长性和具备持续发展能力的上市公司股票,经严格的风险管理后,争取持续稳定的经风险调整后的优良回报。在本基金的投资管理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将跟随中国经济的发展,分析各个阶段中国经济的发展环境,对持续成长动力评估体系中的新动力指标和各指标评分权重进行适时地调整,以更适合当时的基金投资环境并挖掘各个阶段的最具持续成长性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天相成长100指数收益率*80%+中信标普国债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一只进行主动投资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平衡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品种。本基金力争通过资产配置、精选个股等投资策略的实施和积极的风险管理而谋求中长期的较高收益。
(三)基金管理人: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来肖贤
联系电话:021-63353535
传真:021-63353858
电子邮箱:service@swbnpp.com
(四)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信息披露负责人:庄为
联系电话:(010)66106912
传真:(010)66106904
电子邮箱:custody@icbc.com.cn
(五)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swbnpp.com
本报告置备地点: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
二.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一)主要财务指标
注1:上述各项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未按完整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已扣除了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和各项交易费用,但不包括持有人认/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费、赎回费等),计入认/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二)基金净值表现
1、申万巴黎新动力基金历史各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变动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变动的比较:
申万巴黎新动力股票型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
注3: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4: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60%至95%,股票投资资产部分投资于受益于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新动力而具有高成长性和持续盈利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不低于80%;债券与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5%至40%,其中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为基金净资产的5%以上。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达到上述比例限制。
5: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指数=天相成长100指数收益率×80%+中信标普国债指数收益率×20%。其中:天相成长100指数作为衡量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基准,中信标普国债指数作为衡量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基准。
天相成长指数成份股选择主要指标为上市公司公开的最新的净利润增长、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和主营业务利润增长,明确反映公司的成长性;天相成长100指数的样本股则是天相成长指数样本中规模最大、最具流动性的100家公司,在成长型股票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指数的覆盖面、指数成份股的市值规模以及良好流动性的同时也充分考虑了指数成份股的行业代表、成份股所代表的上市公司的基本因素,适合作为关注成长性的投资基准。中信标普国债指数由中信标普指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发布,是中信标普债券系列指数中的一员,该指数市场影响力大,被基金业广泛用作衡量债券投资收益的评价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指数按照构建公式每交易日进行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benchmark0=1000;
%benchmark t =80%*(天相成长100指数t /天相成长100指数t-1-1)+20%*(中信标普国债指数t /中信标普国债指数t-1-1);
benchmark t =(1+%benchmark t )* benchmarkt-1;
其中t=1,2,3,··· 。
三.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经理及基金管理经验
基金经理:常永涛 先生
常永涛先生,1970年出生,硕士。自1992年起开始从事证券市场投资工作,从事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的投资,曾任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管理总部副总经理;自2001年起开始从事基金管理工作,2001年-2004年任职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基金经理部基金经理。2004年12月加入本公司任基金经理。
(二)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基金投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资产与本基金管理人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没有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在基金资产的管理运作中,无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并通过稳健经营、规范运作、规避风险,保护了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投资报告与业绩表现
上半年沪深股市走出了气势磅礴的上涨行情。在较短的六个月上证指数的涨幅达到 45.74%,期间股市经历了许多重大变革,其中包括――股改的全面实施和深化;再融资和IPO的恢复;新一轮的宏观调控;央行为了收紧流动性而出台了包括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等措施;人民币持续升值;甚至周边新兴市场资金流向的剧烈变化,但场外源源不断的新增资金却让沪深指数在振荡中不断创新高(上证指数于7月5日创下1757点的近三年新高)。显示出本轮行情的持续性和发展空间非同往昔。
新动力上半年操作采取了积极的投资策略,保持了较高的股票仓位,平均高于基准仓位10个点,行业配置重点包括消费类(包括消费渠道和品牌消费品),装备制造业,地产,金融,医药等,选择行业趋势良好、具有核心竞争力、公司治理结构相对完善的公司为主。在下半年操作中将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因为我们认为类似上半年整体性的恢复性上涨机会在下半年会较少,更多的是自下而上的深度挖掘。并且我们预测下半年很多机会来自于制度变革后市场的深度反应,其中主要包括整体上市和资产重组,虽然这在实际机会把握中会有一定难度。但从国家宏观产业政策指引中我们完全可以把握这类趋势,因此加强对国家产业政策的研究也是我们下半年的工作重点。近期我们还会利用中报披露机会,反复检验本基金所持股票的长期发展趋势,进一步提高组合在下阶段行情中的有效性,并且为下半年即将推出的一些新的投资品种(如股指期货等)做好提前准备,继续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更持续、更稳定的收益。
(四)基金管理人对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的判断
自今年年初以来,投资、消费和出口的数据均好于预期,甚至自2003年3月以来,GDP连续两个季度超过10%,宏观经济的强劲表现既支撑股市维持强势,同时也导致政府对经济过热的担忧,随后的宏观调控表明了这一点,“流动性过剩”成为市场最为关注的焦点,其中既有主要西方国家处于加息周期后,国际资金开始从一些新兴市场撤出而导致这些国家股票市场大幅波动,也包括央行为控制贷款增速过快而不断出台的流动性紧缩措施。我们认为,投资增长过快、信贷投放过猛、外贸收支不平衡加剧等都是表面现象,根本原因是由于对人民币升值预期而导致的过量流动性,使得银行有钱可贷,基础货币投放量过大。因此在后续的宏观调控措施中,汇率调整可能成为重要工具,央行对人民币升值的容忍度在提高,人民币汇率上涨幅度或会超过市场之前的判断。对具体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控政策会取代全面紧缩,通过科技创新来完成产业结构升级的基本政策还会强化。股市作为重要的逐步完善中的直接融资市场,将成为完成这一历史性变革的重要平台。
股市热点频出,各类投资主题为市场营造了强势氛围,在指数创出了04年以来新高以后,虽然在获利盘和周边股市振荡的影响下大盘有一定幅度的调整,但本轮行情还远未到位。在市场治理结构通过股改逐步改善后,制度性溢价不仅能让上市公司有释放利润的动机,重要的是伴随着融资功能的逐步恢复,资源配置和定价功能将逐步显现,市场将出现热点纷呈的特征。特别是优质大盘蓝筹股陆续进入国内A股市场,将大幅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质量,使投资者对恢复融资功能后的市场依然充满信心。
四.托管人报告
2006年上半年,本托管人在对申万巴黎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2006年上半年,申万巴黎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申万巴黎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2006年上半年,申万巴黎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发生过不符合《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或基金合同中所规定的投资比例限制的情况,1月19日发生场内透支,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本托管人以函件形式提示后,及时对申万巴黎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进行了调整。
本托管人依法对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2006年上半年所编制和披露的申万巴黎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
2006年8月16日
五.财务会计报告
(一) 半年度基金会计报表
申万巴黎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申万巴黎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业绩表 单位:人民币元
申万巴黎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收益分配表 单位:人民币元
申万巴黎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净值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 会计报表附注
1、基金的基本情况
本基金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见证监基金字[2005]159号文,“关于同意申万巴黎新动力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募集设立的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基金管理人为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合同于2005年11月10日生效,该日基金份额总额为669,603,985.69份。
本基金募集期为2005年9月21日至2005年11月4日,募集资金总额为669,540,171.18元,募集期间投资者认购资金的银行存款利息为63,814.51元,已折算成基金份额分别计入各基金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持有人所有,上述资金总额已于2005年11月9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验资机构名称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本基金会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及《申万巴黎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编制。
(2)会计年度: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本会计期间为2005年11月10日至2006年6月30日。
(3)记账本位币:人民币;记账单位:元。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本基金采用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权证投资按本附注所述的估值原则计价外,其他所有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5)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A、已上市流通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上市流通的股票,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在证券交易所市场流通的债券,按如下估值方式处理:
(a)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b)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B、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增发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价(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按成本估值;
未上市债券按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综合考虑成本价、收益率曲线等因素确定的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本期未上市债券按成本价估值。
C、配股权证,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按估值日市价(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估值日市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则不估值。
D、股权分置改革所获得的权证,未上市的权证采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外部独立估值结果为其公允价值;已上市的权证以估值日市价(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E、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F、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6)证券投资的成本计价方法:
买入股票时,于成交日按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成交价格和相关费用)计入股票投资成本,出售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时,于成交日按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的利息后记入债券投资成本,出售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买入银行同业间市场交易的债券时,于实际支付价款日按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的利息后记入债券投资成本,出售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买入权证时,于成交日按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成交价格和相关费用)计入权证投资成本;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的权证成本为零,在确认日按照持有相关股票股数和权证比例计算,计入权证数量。出售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7)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和摊销期限
待摊费用核算已经发生的、影响基金单位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应分摊计入本期和以后各期的费用,如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用和律师费用等。待摊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入账,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8)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差价收入于卖出股票成交日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卖出成交日、银行同业间市场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按应收取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权证差价收入于卖出权证成交日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存款利息收入按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
股利收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余额于除息日确认。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返售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9)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基金管理人报酬为按《申万巴黎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计提的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逐日计提,按月支付。
基金托管费为按《申万巴黎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计提的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逐日计提,按月支付。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10)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A.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少1次,最多为6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年度可分配收益的50%,若成立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B.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红利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则以现金红利方式分配收益;
C. 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D. 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E.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F.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1)本报告期内,基金未采用其他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用以处理对基金财务状况及基金运作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2)本报告期内,基金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13)本报告期内,基金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
3、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交易
(1)关联方关系
(2)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A.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a)本期基金通过关联方席位的股票投资成交金额和权证投资成交金额
(b)本期基金通过关联方席位的债券投资成交金额和债券回购成交金额
(c)基金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交易而支付的佣金金额
(d)交易佣金的计算方式:
股票交易佣金 = 买(卖)成交金额 * 1%。 - 买(卖)经手费 - 买(卖)证管费;
债券现券交易和债券回购交易不计交易佣金;
两交易所按席位证券成交量(包括股票、债券现券及债券回购交易量)收取的证券交易结算风险基金从券商获得的交易佣金中扣除。
B. 关联方报酬
(a)基金管理人报酬
支付基金管理人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年费率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50%÷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管理费3,072,032.06元。
(b)基金托管费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5%÷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托管费512,005.36元。
C. 本期基金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和债券回购交易:无。
D. 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a) 本基金管理人本期内未投资本基金。
(b)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在本期末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E.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存款利率计息。
4、期末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基金资产
(1)基金参加上市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新股而获配的增发新股,自上市公司确认认购之日起到上市流通之日止,为流通受限而不能自由转让的资产。增发新股在流通受限期内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价(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在股权分置改革沟通阶段暂停交易的股票,自上市公司公告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之日至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协商期结束之日暂停交易,该部分证券按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六.投资组合报告
(一)期末基金资产组合:
(二)期末股票投资组合:
(三)期末持有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管理人公司网站(http://www.swbnpp.com)的申万巴黎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半年度报告正文。
(四)本期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本期累计买入、累计卖出价值达到或超过基金净值2%的股票明细:
累计买入价值达到或超过基金净值2%的股票:
累计卖出价值达到或超过基金净值2%的股票:
2、本期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本期间,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的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总金额为875,375.85元,上述现金对价累计冲减股票投资成本875,375.85元。
(五)期末债券投资组合:无。
(六)期末前五名债券明细: 无。
(七)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无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的构成:
4、基金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无。
5、基金主动投资权证交易情况:无。
6、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06年1月19日,新动力基金发生资金透支,导致1月20日的清算资金不足,差额为4,007,115.11元。
事件发生后,本基金管理人立即启动应急处理机制,采用运用管理人自有资金为基金垫付用于1月20日的资金清算所欠款项,并且基金在1月20日交易中卖出前一日透支交易的品种和部分,将透支部分头寸轧平,还原到正常的基金资产投资,并对该项应急的对冲交易行为进行损益的结算。对于由此产生的亏损部分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而对于由此产生的盈利部分,则计入基金投资收益。
上述应急处理交易行为的实际结果为,本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专户划入8,088.84元以补偿基金因该项应急处理交易而产生的损失。
本基金管理人针对该项事件的发生进行认真的核查,向监管机构提交了完整的事件调查和处理报告;对于本次事件的处理方案和过程,本基金管理人坚持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出发,发挥独立的风险控制和监察稽核的作用,同时处理方案和结果均如实向监管机构和基金托管人进行实时披露。
为进一步改进内部控制的效率,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本基金管理人对内部业务管理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仔细检查和改进,并对事件责任人进行了教育和处理。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情况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1,003户
期末平均每户持有基金份额:21.05万份
持有人结构:
八.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九.重大事件揭示
(一)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监事会更换监事一人:因工作原因,本公司督察长来肖贤先生不再兼任职工监事。根据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工会通过民主程序推荐新的职工监事。经三分之二以上职工多数通过,推选王厚谊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上述更换监事信息于2006年2月18日对外公告披露。
本公司原投资总监张惟闵先生于2006年6月1日提出书面辞呈,提出于2006年6月6日起正式辞去其在本公司投资总监的任职。本公司管理层于2006年6月28日提交管理层会议正式讨论,接受张惟闵先生辞去投资总监职务的申请;在董事会批准聘任新的投资总监之前,暂由本公司总裁唐熹明先生代理履行投资总监职责;对新一任投资总监的提名和聘任程序将在最近一期的董事会上完成。
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三)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四)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投资策略严格遵循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披露的基本投资策略,未发生显著的改变。
(五) 本基金于2006年2月17日实施了本年度第一次收益分配:以截止2006年2月8日基金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础,向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30元; 2006年4月24日实施了本年度第二次收益分配:以截止2006年4月14日基金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础,向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20元。
(六)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聘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基金审计事务,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
(七)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八)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席位的情况:
下表所列证券公司席位均为本期内基金租用的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席位。
(九)其他重要事项:
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