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200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2006-08-26 00:00

 

  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

  200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 同规定,于2006年8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为2006年1月1日起至2006年6月30日止。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基金简介

  (一)基金简介

  1、基金名称: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简称:银华优势企业

  3、基金代码:180001

  4、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5、基金合同生效日:2002年11月13日

  6、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744,824,911.62份

  7、基金合同存续期:无

  8、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无

  9、上市日期:无

  (二)基金产品说明

  1、投资目标:本基金为平衡型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中国加入WTO后具有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债券,在控制风险、确保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以获取资本增值收益和现金红利分配的方式来谋求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

  2、投资策略:坚持平衡原则:平衡收益与风险;平衡长期收益与短期收益;平衡股票与债券的投资;平衡成长型与价值型股票的投资。

  股票投资比例浮动范围:20-70%;债券投资比例浮动范围:20-70%;现金留存比例浮动范围:5-15% 。

  基于大盘走势关系基金投资全局,本基金充分重视对各市场趋势尤其是对股市大盘趋势的研判,并因此将控制基金仓位放在资产配置和投资组合中的优先位置。

  资产配置采取自上而下的操作流程,而股票选择采取自下而上的操作流程。

  3、业绩比较基准:中信标普300指数×70%+中信全债指数×20%+同业活期存款利率×10%。

  4、风险收益特征:无

  (三)基金管理人

  1、名称: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报业大厦十九层(邮政编码:518034)

  3、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报业大厦十九层(邮政编码:518034)

  4、法定代表人:彭越

  5、信息披露负责人:凌宇翔

  6、联系电话:0755-83516888

  7、传真:0755-83516968

  8、电子邮箱:yhjj@yhfund.com.cn

  (四)基金托管人

  1、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3、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4、邮政编码:100818

  5、法定代表人:肖 钢

  6、信息披露负责人:宁敏

  7、联系电话:010-66594977

  8、传真:010-66594942

  9、电子邮箱:tgxxpl@bank-of-china.com

  (五)信息披露

  1、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登载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yhfund.com.cn

  3、基金半年度报告置备地点: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六)其他有关资料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报业大厦十九层

  第二节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基金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二、基金净值表现

  1、基金历史各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列表

  

  2、 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的比较

  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势企业)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2002年11月12日至2006年6月30日)

  

  注:1、根据《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浮动范围:20-70%;债券投资比例浮动范围:20-70%;现金留存比例浮动范围:5-15%;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严格执行了《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2、因工作需要,经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决定黄小坚先生不再担任“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蒋伯龙先生单独担任“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该变更事项已于2006年4月29日公开披露。

  第三节 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29%)、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29%)、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1%)及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21%)。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截止到2006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一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天华和六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经理情况

  蒋伯龙先生,33岁,经济学硕士。曾就职于北大方正集团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月加入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投资管理部估值经理,现兼任“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二)报告期内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三)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与解释

  (1)行情回顾及运作分析

  本报告期内市场基本呈现单边上涨行情,主要推动因素为股权分置改革等制度创新引导投资者信心恢复、宏观经济增长超预期、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上涨等。其中,有色、消费类、机械和传媒类行业表现较为突出。报告期内,本基金较好地把握住有色、消费类、机械和传媒类行业的机会,进行了重点配置。

  (2)本基金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4577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4.8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35.65%”。

  (四)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对未来市场的长期走势继续持乐观态度,但对短期则谨慎乐观,主要在于尽管全球及国内宏观经济表现良好,但全球进入加息周期对全球流动性的压力不容小视,国内宏观调控担忧重现;其次,经过前期大幅上涨,与周边市场相比,国内市场整体估值水平优势大幅减小,而对国内市场成长性溢价的认识需要一个过程;最后,IPO、再融资及非流通股流通的压力在三季度将表现明显。因此,我们认为,短期内市场缺乏大幅上涨的动力,但大幅下跌的可能性也不大,预计市场将继续呈现宽幅震荡走势,但个股走势分化会更加明显。

  在未来的操作中,我们将采取攻守兼备的投资策略,体现为重点投资受益于内需增长和人民币升值的金融、食品饮料、零售、装备制造、旅游传媒等行业以及国民经济中的瓶颈行业、瓶颈行业的设备供应等行业中,业绩增长较为明确、具有长期持续发展潜力的优质企业;适度投资有优质资产注入预期、政策利好预期的公司;谨慎投资概念性强、股价弹性较大的公司。另外,IPO重启给市场提供了新的投资标的,我们将积极投资其中的优质企业。

  第四节 托管人报告

  本托管人依据《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与《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基金托管协议》,自2002年11月13日起托管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银华优势企业基金”或“本基金”)的全部资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其他相关规定,出具本托管人报告。

  1、本托管人在托管本基金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的职责,不存在损害本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1)本托管人履行安全保管基金资产的全部资产的职责,保证基金资产与自有资产等非基金资产严格分开,维护基金的独立账户,与本托管人的其他业务和其他基金的托管业务实行了严格的分账管理。

  (2)本托管人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的规定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准确地完成了本基金的各项资金清算交割。本托管人对于本基金的任何资产的运用、处分和分配,均具备正当依据。

  (3)本托管人对与本基金资产相关的重大合同原件、因履行基金托管人职责而生成或收悉的记录基金业务活动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基金账册、交易记录等有妥善的保管。

  2、本托管人在2006年上半年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对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本基金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

  (1)其在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本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2)本托管人如实、及时、独立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本基金投资运作方面的报告。

  3、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25日

  第五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会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经营业绩表及收益分配表

  

  

  (三)、基金净值变动表

  

  二、年度会计报表附注

  (一)、本基金的基本情况

  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71号文件《关于同意银华优势企业(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批准,由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发起人募集成立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2年11月13日,合同生效日基金总份额为1,682,572,543.63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银华优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华优势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已按规定报送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本基金年度报告中会计报表的编制遵守基本会计假设,

  (三)、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变更

  本半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相一致。

  重大会计差错

  本基金无重大会计差错。

  (四)、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交易

  (1).主要关联方关系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受让本基金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保持不变,股东及出资比例分别为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9%、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9%、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1%、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1%。上述变更事项的工商登记变更相关手续于2006年1月办理完毕。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并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该类佣金协议的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3).关联方报酬

  1. 基金管理人报酬

  A.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B.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本基金于本期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管理费共人民币7,774,107.66元(2005上半年度:人民币9,581,883.57元),其中已支付基金管理人人民币6,439,088.29元,尚余人民币1,335,019.37元未支付。

  2. 基金托管人报酬

  (a).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b).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本基金于本期应支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共人民币1,295,684.61元(2005上半年度:人民币1,596,980.64元),其中已支付基金托管人人民币1,073,181.35元,尚余人民币222,503.26元未支付。

  C.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存款利率计息,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产生的利息收入情况如下:

  

  

  (4).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如下:

  

  (5).关联方持有基金份额

  A.基金管理人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本期本基金之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B. 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本期本基金之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五)、报告期末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基金资产

  截止2006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流通转让受限制的资产明细如下:

  

  以上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股票是因股权分置改革而暂时停牌,其期末估值单价是根据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确定。

  第六节 投资组合报告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大小比例排列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www.yhfund.com.cn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二)、累计卖出金额超过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的股票明细

  

  (三)、整个报告期内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元

  

  五、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六、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七、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一)、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未到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二)、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三)、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主动投资权证,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内因股权分置被动持有权证明细如下:

  

  (四)、其他资产的构成

  

  (五)、基金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六)、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第七节 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

  (一)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

  

  (二)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第八节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本期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份

  

  第九节 重大事件揭示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报告期内,经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批准尚健先生辞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决定由王立新先生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

  3、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4、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内部决策程序、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5、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进行了二次分红,2006年1月10日每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20元,2006年4月11日每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1.50元。

  6、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变更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7、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等有关机关的处罚。

  8、经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受让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股东及出资比例分别为: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9%,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9%,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1%,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1%。该变更事项于2006年2月25日公开披露。

  9、为了答谢投资者对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支持和厚爱,本公司于2006 年3 月20 日至4 月20 日举办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促销活动,活动期间对包括银华优势基金在内的部分开放式基金的销售费率实行优惠。

  10、经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决定聘请郭昕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常克川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该变更事项已报送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监局并于2006年4月6日公开披露。

  11、因工作变动,经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黄小坚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该变更事项已于2006年4月29日公开披露。

  12、2006年半年度本基金租用证券公司席位未有变更。

  a) 基金专用席位的选择标准为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服务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个股分析报告、市场服务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

  b) 基金专用席位的选择程序为根据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

  各交易席位成交量及佣金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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