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6年8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本报告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6年6月30日止。
二、基金简介
(一)基金名称:中银国际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银增长
基金代码:163803
基金运作方式:开放式契约型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3月17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1,964,656,969.12份
(二)基金投资概况
基金投资目标:着重考虑具有可持续增长性的上市公司,努力为投资者实现中、长期资本增值的目标。
基金投资策略: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动投资管理策略,将定性与定量分析贯穿于公司价值评估、投资组合构建以及组合风险管理的全过程之中。
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的整体业绩基准=MSCI 中国A股指数×85% +上证国债指数×1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主动型的股票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偏上的品种。
(三)基金管理人: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层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平岳
信息披露负责人:程明
联系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68873488
电子邮箱:clientservice@bociim.com
(四)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邮政编码:100032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信息披露负责人:庄为
联系电话:010-66106912
传真:010-66106904
电子邮箱:custody@icbc.com.cn
(五)基金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基金年度报告正文查询网址:www.bociim.com
基金年度报告置备地点:上海市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5层
三、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一)主要财务指标
(二)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变动的比较
(三)图示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比较。
中银增长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6.3.17-2006.6.30)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06年3月17日生效,截至报告日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各项比例,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60%,投资于可持续增长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占全部股票市值的比例不低于80%,现金类资产、债券资产及回购比例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四)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四、基金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简介
基金管理人简介: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2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93号文批准开业,是一家由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和美林投资管理合资组建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为中国上海市,注册资本为一亿元人民币,其中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占67%的股权,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占16.5%的股权,美林投资管理占16.5%的股权。 截至2006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三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国际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国际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中银国际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简介:伍军先生,副投资总监,中国籍。国际金融专业博士研究生,武汉大学软件工程学硕士。于2002年完成美国德州大学的EMBA课程培训。2005年在伦敦完成美林投资管理举办的“国际基金管理”培训。曾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业务总部负责人,全面负责该公司自营业务。具有超过10年的证券投资、分析经验。
(二)基金运作合规性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循本基金基金合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三)基金经理工作报告
中银持续增长基金(下称“本基金”)是国内首只运用可持续增长投资理念的股票型基金,通过企业盈利的增长性和经营模式的可持续性寻找投资机会。本基金于今年3月17日正式成立,发行规模约24.59亿。截止至2006年6月30日为止,本基金正式运作3个月零10天,累计单位净值达到1.2624元。
由于本基金成立较晚,在建仓过程中面临更多的挑战。基金经理不仅要准确把握市场热点,跟上市场节奏,控制好风险,还要设法降低在短时间内建仓所带来的冲击成本。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本基金弹性不断改善,近期相对业绩基准开始积累超额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对未来若干年的中国证券市场充满信心。首先,中国经济在快速发展二十多年后,经济体已逐渐壮大,但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国家经济增长方式正从粗放型向持续增长型转变。所有这一切都为企业和资本市场带来重要的发展机遇。其次,以股权分置改革为代表的制度性变革,为证券市场的持续向好奠定了坚实基础。本基金经理认为,证券市场经历超过半年转折期的快速上扬阶段之后,投资者信心普遍恢复,但大面积超额收益机会逐渐减少。
当前整个市场已经看到经济相对过热的态势,特别是央行的收缩政策日益显现。预计市场流动性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此外,大量新股的集中发行对市场需求也形成挑战。所以,在未来半年市场会逐渐进入稳定牛市阶段,投资者将逐渐由重势转入重质。股改带给市场的好处将更多地体现为制度变革之后的企业质量提升,而不是前期简单的对价。面对这一系列的变化,本基金将继续坚持可持续增长的投资理念,充分发挥基金经理和研究团队精选个股的能力。
牛市发展不可能一帆风顺,但对优秀投资者而言,机遇将大于挑战。作为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在未来的中、长期阶段保持相对较高的股票配置,恪守基金先进的投资理念,发挥职业投资人的选股特长,使本基金成为基金客户享受牛市成果的理想选择。
五、基金托管人报告
中银国际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报告
2006年上半年,本托管人在对中银国际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2006年上半年,中银国际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中银国际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托管人依法对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2006年上半年所编制和披露的中银国际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
2006年8月25日
六、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一)基金会计报表
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经营业绩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基金收益分分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基金净值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注: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二)基金会计报表附注
1 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照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会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2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a)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会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
(b)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c)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除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权证投资按市值计价外,所有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价。
(d)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i) 股票投资
上市交易的股票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估值;由于配股和增发形成的暂时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ii)债券投资
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国债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企业债券及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和未上市流通的债券按成本估值。
(iii)权证投资
从获赠确认日起到卖出日或行权日止,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投资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未上市交易的权证投资(包括配股权证)按公允价值估值。
(iv)实际投资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
(v)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e)证券投资基金成本计价方法
(i)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收到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方案实施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损失)。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ii)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贴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iii)权证投资
获赠权证(包括配股权证)在确认日,按持有的股数及获赠比例计算并记录增加的权证数量。本基金至今尚未发生主动投资权证的交易。
(f)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差价收入/(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损失)于卖出成交日确认;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损失)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按应收取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权证差价收入于卖出权证成交日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短期融资券的利息收入按全额票面利息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认列。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股利收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于除息日确认。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g)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h)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i) 未实现利得/(损失)
未实现利得/(损失)包括因投资估值而产生的未实现估值增值/(减值)和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
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j)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
(k)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其中场外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场内投资者只能选择现金红利。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最多六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60%;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基金当期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持有人权益转出。
3 主要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1号《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 [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自2004年1月1日起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 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自2005年6月13日起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此前按10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基金买卖股票于2005年1月24日前按照0.2%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自2005年1月24日起减按0.1%的税率缴纳。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4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5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a)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银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美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b)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证券交易及交易佣金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c)基金管理人报酬
支付基金管理人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1.50%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管理人报酬11,438,283.83元。
(d)基金托管费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2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托管费1,906,380.70元。
(e)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并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6年6月30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324,656,552.59元。本会计期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810,512.85元。
(f) 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与中国工商银行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如下:
6 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
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股票
本基金截至2006年6月30日止持有以下因股权分置改革而暂时停牌的股票,这些股票将在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的程序结束后复牌。
本基金截至2006年6月30日止持有因召开股东大会而暂时停牌的股票。
七、投资组合报告
(一)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 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明细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www.bociim.com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五)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六)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七)权证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所持有权证情况:无。
(八)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无报告期内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因股权分置改革被动持有权证包括:
4、截至2006年6月30日,本基金其他资产的构成包括:
5、本基金持有的处于转股期债券明细:截至本报告期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
九、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份
十、重大事件揭示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有重大人事变动;
2、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未有重大人事变动;
(三)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四)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五)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本基金于2006年5月16日实施了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2006年第一次分红,每份基金份额获得0.01元红利。
(六)基金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本报告期内基金未有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发生。
(八)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席位的有关情况。
1、报告期内租用各证券公司席位进行的股票成交量统计
2、报告期内租用各证券公司席位进行的债券和债券回购成交量统计
十一、其它重要事项
(一)2006年2月8日本基金管理人刊登《中银增长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银增长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银增长基金基金合同》、《中银增长基金托管协议》
(二)2006年2月13日本基金管理人刊登《中银增长基金上网发售提示性公告》
(三)2006年2月16日本基金管理人刊登《关于新增招商证券为中银增长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四)2006年2月28日本基金管理人刊登《关于新增银河证券和广发证券为中银增长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五)2006年3月18日本基金管理人刊登《中银增长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六)2006年4月14日本基金管理人刊登《中银增长基金开放申购公告》
(七)2006年5月10日本基金管理人刊登《中银增长基金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公告》
(八)2006年5月11日本基金管理人刊登《中银增长基金开放赎回业务公告》
(九)2006年5月11日本基金管理人刊登《中银增长基金分红公告》
十二、年度报告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中银国际中国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及募集的文件。
2、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3、《中银国际中国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4、《中银国际中国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中银国际中国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代销协议》。
6、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8、查阅地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
9、查阅方式: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站查阅,或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基金管理人: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