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没有董事声明对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董事长杨华先生委托董事王诚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副董事长沈叙强先生委托董事杨建民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陆致成先生委托董事杨建民先生出席代为行使表决权。
1.4 公司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董事长杨华先生、总经理杨建民先生、财务负责人杨军女士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2.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2.3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4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4.2新聘或解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以上详细情况见2006年3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06-001)。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其中: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交易行为。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 √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5.8.2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3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注:1、本公司向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借入8,000万元人民币低息借款,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京伦饭店向首旅集团借入7,700万元人民币低息借款,合计15,700万元。此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详见公司2006年3月11日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06-004号)。
2、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零万元,余额零万元。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7.3 报表附注
7.3.1报告期内,本公司会计政策没有变化。
7.3.2公司没有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事项。
7.3.3报告期内,本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没有发生变化。
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杨华
2006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 600258 股票简称: 首旅股份 编号: 临2006-015
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董事会召开
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6年8月24日(星期四)上午9:30在北京市民族饭店30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8月14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和公司高管人员。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杨建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6名;公司董事长杨华先生委托董事王诚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副董事长沈叙强先生委托董事杨建民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陆致成先生委托董事杨建民先生出席会议代为行使表决权。
公司3名监事、2名高管人员和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提出并经过表决通过以下提案:
一、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赞成9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全文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二)以赞成9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公司本次章程修改共计166个条款,因此请投资者登陆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修改提案新旧条文对照的详细内容,同时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亦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本项提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赞成9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向原董事、总经理王志强先生发放奖励基金的提案》;
(四)以赞成9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胡晓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提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胡晓东先生不再担任副总经理的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五)以赞成9票,占全体董事表决票数的100%;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的身份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决议有效。
二、关于召开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召开情况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6年9月28日(星期四),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51号民族饭店十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四)出席对象
1、截止2006年9月2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五)会议登记办法
1、参加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6年9月25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1号民族饭店362房间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10-66014466转2446
联系人: 李 欣 吕晓萍
传真:010-66019471
邮编:100031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此委托书格式复印件有效)
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股份 编号:临2006—016
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4日在民族饭店三层会议室召开,公司共有三名监事,全部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侯卫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提案:
1、通过了《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对董事会编制2006年半年度报告发表了无异议的审核意见。
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O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