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 2006-08-26 00:00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独立董事王兟先生出差请假未能参加本次董事会;董事冯冠平先生书面委托董事王建新先生参加本次会议并表决,董事陈国良先生书 面委托董事邵礼群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马海涛先生书面委托董事王建新先生参加本次会议并表决。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顾有根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建新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德珏女士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6年2月,公司完成了深圳力合数字电视有限公司90%股权的过户手续,3月1日起将力合数字电视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此,公司主营业务较去年新增了数字电视产业的“地面移动数字电视系统及相关技术”和“信息费收入”两块内容。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IC卡及相关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产业尽管毛利率较去年同期减少了5.67个百分点,但是上半年实现收入12080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4.22%。IC卡产业的产品毛利率下降主要原因是IC卡产业市场竞争不断激烈,成本上涨幅度较大,售价降低。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利润较去年增加了3484万元,增幅为38.1%。主要原因是绿色照明产业经营业绩继续增长,今年1-6月份主营业务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了约2000万元;数字电视产业自3月份纳入合并范围以后,为公司贡献了2300多万元的主营业务利润。

  公司投资收益去年同期为1398万元,今年为-44万元,减少了1442万元。投资收益大幅下降的原因主要是(1)公司之直接控股子公司上海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今年1-6月份从被投资公司飞利浦亚明照明有限公司、飞利浦亚明灯具有限公司分得的固定回报为758万元,较去年同期的1485万元减少了727万元。(2)公司3月1日起将深圳力合数字电视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对深圳力合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及其参股控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中由于溢价而产生的15614万元股权投资差额,也从合并之日起按照10年进行摊销,本期共摊销股权投资差额568万元,较去年同期的34万元增加了534万元。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根据2006年2月28日深圳力合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在深圳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信息查询单,深圳力合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已持有深圳力合数字电视有限公司90%的股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向深圳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了2000万元定金,其余款项的支付公司将根据《关于深圳力合数字电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付款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条件及进度要求实施。该事项已于2006年3月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2006年3月1日起公司将力合数字电视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止本报告期末力合数字电视公司总资产为19867万元,净资产为13787万元,3-6月份净利润为1028万元。对公司的净利润贡献为545.6万元。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5,197,950.00元人民币,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5,197,950.00元人民币。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顾有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王建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刘德珏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2006年2月14日,公司完成了深圳力合数字电视有限公司90%股权的产权过户手续,3月1日起将力合数字电视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董事长:顾有根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 :600651        证券简称 :飞乐音响     编号:临2006-021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06年8月1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06年8月24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了七届二次董事会,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5名,独立董事王兟先生出差请假未能出席会议,董事冯冠平先生委托董事王建新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陈国良先生委托董事邵礼群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马海涛先生委托董事王建新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出席董事人数及召开会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顾有根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中期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上海华冠电子设备有限责任公司37.76%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持有的上海华冠电子设备有限责任公司37.76%股权转让给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准。截至2006年3月31日,上海华冠电子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7446万元,未分配利润:945万元,净资产3874万元。公司董事会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邵礼群先生、陈国良先生、顾有根先生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并一致同意将本公司持有的上海华冠电子设备有限责任公司37.76%股权转让给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杨昌基先生、祝世寅先生表示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意见认为:公司转让华冠公司的股权,是出于对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交易程序合法,出让价格以评估值为基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陈静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静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8月24日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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