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小额质押贷款试点大幅扩容
[□本报记者 但有为] 2006-08-26 00:00

 

  □本报记者 但有为

  

  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日前广东等10省(自治区、直辖市)成为第二批开办邮政储蓄定期小额存单质押贷款业务的试点省份,此前,可以开展此项业务的省份仅为福建、湖北和陕西三省。

  根据试点工作意见要求,小额存单质押贷款质押品的品种以邮政储蓄定期存单为主,试点初期的省份办理单一客户邮储小额存单质押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张质押存单面额最高金额不超过5万元,质押存单张数不超过5张,贷 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此次试点范围的大幅扩大是在前期试点顺利推进的背景下推出的。据银监会统计,截至2006年5月末,试点三省累计发放小额存单质押贷款2638笔,金额7112万元;累计还贷1115笔,金额 2892万元;贷款余额4220万元,未出现不良贷款。

  正因为如此,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日前撰文指出,邮政储蓄小额存单质押贷款业务试点工作成效明显,下一步银监会将研究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积极推动此项工作顺利展开。

  据悉,此次获批的试点省市包括北京、天津、山东、安徽、浙江、河南、广东、广西、重庆和四川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上述专家预计,“小额质押贷款业务很有可能在年内扩展至全国。”

  广东等十省市邮政储蓄结束“只存不贷”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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