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翀
9月1日起,成立满5年、管理证券资产规模不少于50亿美元的海外保险公司将可以申请QFII资格。而原先只有成立满30年、管理证券资产规模不少于100亿美元的海外保险公司才可以获得申请资格。
昨日,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证监会同时发布《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对QFII的投资监管进 行细化完善,同时大幅降低QFII的准入门槛。
除保险公司、基金管理机构的准入门槛得到降低外,养老基金、慈善基金会、捐赠基金、信托公司、政府投资管理公司等也获得申请资格。不过,新规对银行和证券公司的资格标准要求维持不变。
据监管部门介绍,降低保险公司、基金管理机构的准入门槛,目的在于吸引长期资金入市。由于我国大陆现阶段QFII制度门槛较高,目前此类机构申请相对不多。而在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这类机构要占到QFII总量的70%左右。
除对QFII资格标准适度调整外,新规还允许QFII直接开立证券账户,要求QFII在开立实名账户的同时,应当为背后投资者开立名义持有人账户。为鼓励长期投资者,将养老基金、保险资金、共同基金等长期资金的锁定期从1年降低为3个月。为方便QFII投资,新规允许QFII可委托3家境内券商进行证券交易。
截至7月底,我国共批准45家QFII资格,汇入本金约合人民币551亿元。仅在今年4至7月,新汇入的本金就达106亿元。据权威数据,QFII投资相对稳健, 股票投资比例约占其总资产的68%,对绩优蓝筹股长期持有。2005年QFII的股票换手率为193%,远低于基金、社保、券商集合理财和券商自营的换手率。
证监会有关人士表示,下一阶段,对于注重长期投资、换手率低的QFII将予以大力支持,引导QFII整体投资方向。详见A3
吸引长期资金入市 新规大幅降低QFII投资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