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 2006-08-26 00:00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王劲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 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珂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啤酒产品及印楝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在受商标侵权案件(一审被判赔偿1000万元)及工商银行划款案件(被划款771万余元)的严重影响及销售市场激烈竞争的冲击下,经过公司努力,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降低各项生产成本,稳定现有市场,开拓新的营销渠道,啤酒主营业务收入与上年度同期基本一致;印楝产品原预计的销售未能实现。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和和利润构成未发生变化,主要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尚未取得实质性突破,也未为本公司增加利润。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6.4.1、重大诉讼

  1)、2004年5月,开远市工商银行擅自划拨本公司存款771万余元,对此,本公司认为该银行恶意侵权,向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判令该银行返还存款,并支付利息,2005年9月,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判决,判令开远市工商银行归还本公司存款771.304555万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该银行不服,已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目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尚未作出二审判决。 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5年9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

  2)、山东世纪泰和投资公司、济南红河饮料制剂经营部认为本公司生产的“红河红”啤酒侵犯其持有的“红河”商标,故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侵权索赔诉讼,2005年9月,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判决,判令本公司向原告支付赔偿金1000万元,本公司不服,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该院尚未作出二审判决。该重大诉讼事项已于2005年9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6年7月,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步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赵涛、赵超分别将其持有的该投资公司全部股份的80%、20%转让给李晓峰、徐建荣,由此北京步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将变更为李晓峰(持股80%)、徐建荣(持股20%)。目前,涉及该次股东变更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争取在2006年9月底前启动股改,2006年年底前完成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劲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许珂         会计机构负责人: 许珂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2006年6月,公司注销了子公司红河光明酒业销售有限公司,公司本期合并报表对红河光明酒业销售有限公司1-5月份的利润表进行了合并;

  董事长:王劲松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24日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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